第三只眼
如果能将此案升级成立案处理,启动更多的刑侦手段,是不是更好一些?
18岁的陈林菠在高考之后前往云南旅游。8月11日,陈林菠最后一次出现是在虎跳峡景区门口,他被一名司机拉走,随后失去音讯。如今已经16天过去了。寻找准大学生陈林菠成了网络上的一个热点。
相对于网友之间自发的转帖,亲属更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介入,但却遭遇了尴尬。他们分别在丽江古城派出所、香格里拉公安局等公安机关报案,但得到的回复都是,达不到“成人失踪三个月”的立案标准,只能先按照失踪人口进行查找。的确,《公安机关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信息工作规定》中提到,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接到“疑似被侵害失踪人员”的报案后,应当登记受理,开展查找工作,其中适用标准之一就是“失踪原因不明,失踪时间超过3个月”。8月25日,香格里拉市公安局也对此事作出了通报,当地警方将进一步扩大搜索范围。
但这“三个月”的标准并不是机械的,2010年“两高”、公安部、司法部共同颁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取消了原来14岁以下儿童失踪48小时才能立案的规定,明确,对于儿童失踪以及18周岁以下妇女失踪必须立即立案。
退一步讲,这次的陈林菠失踪事件,哪怕不能够直接立案,作为“失踪人员”处理,也有《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其中要求办案民警要按照“大平台”对失踪人员信息录入的要求及时将失踪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系统;在辖区内失踪人员可能出现的区域或落脚、藏身的场所帮助查找,开展调查工作;请求指挥中心帮助布置110巡逻车及各类路面力量、路面治安监控部门、卡点注意发现失踪人员等。
我们的确看到当地警方对查找陈林菠付出了很多努力:从走访到发布公告。但如果能将此案升级成立案处理,启动更多的刑侦手段,是不是更好一些?这样的判断并不是直接源于规章,而是体现对生命的温度。
□徐明轩(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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