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
规范收养,就该对收养者能力进行评估,避免“收而不养”等情形。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目前已结束征求意见。北京市民政局透露,细则拟规定收养孩子要进行家庭能力评估,申请人居住条件、婚姻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卫生和饮食营养状况、周边环境配套,甚至邻里关系、有无独立的卫生间和厨房等,都是评估内容。
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情况统计报告的数据,2014年,全国被家庭收养的孤残儿童人数为2.3万人。尽管我国上世纪90年代就颁布了《收养法》,但当下“灰色收养”现象依旧存在。很多收养人的确能待被收养人视如己出,相互陪伴,和乐生活,但有不少人出于各种私利收养孩子,甚至借收养残疾孤儿和弃婴敛财。
鉴于此,规范收养行为,很有必要。而《北京市收养家庭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对收养动机、养育能力等进行评估,挑选更多具备收养条件的、更适宜孩子成长的家庭或公民承担起收养责任,这无疑是好事,有助于为孤儿提供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
揆诸以往,有些人出于一时冲动收养小孩,但后因辛苦、繁琐等因素又出现“反悔”,将被收养人视为累赘。细则拟对“收而不养”乃至家暴虐待等行为依法追责,还拟设90天被收养人融合期,这也能避免过去收养过程完成后疏于监管的错误做法,对收养行为全程跟踪,发现负面苗头及时修正,也能督促收养人或家庭更慈爱地对待被收养的孤儿。
健康规范的收养行为,是慈善事业的有效构成。必须看到,收养不是过去那种“给口饭吃就行”的错误做法,而是需要寄养家庭、照料人愿意付出更多的关爱,学习科学的教养方法。而“收养能力评估细则”,正是健全收养规则的细节呈现。
这值得更多地方借鉴:规范收养就该对收养和被收养两方进行“精准匹配”,强化收养家庭的健康指数,建立动态的、常态的跟踪评估和监管服务,消弭“灰色收养”真空地带,也杜绝私人收养后便撒手不管之类的情况。
□斯涵涵(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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