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论道
在实践中,对骗保医院的处罚往往轻描淡写,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
近日,央视曝光了沈阳某些医院想方设法骗保的荒诞现象:病人是演的、诊断是假的、病房是空的……
报道发出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目前,涉事的两家医院被停业整顿,公安部门已对其涉嫌骗保的犯罪行为展开调查。沈阳市政府还决定对全市医保和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坚决斩断骗保问题背后的利益链条。
在各种造假骗保的背后,由国家财政补贴和民众缴纳所形成的医保基金却实实在在地落入了少数骗子的腰包里。这不仅暴露了部分医院法制意识淡漠的现实,也凸显了当前我国医保制度急需加强监管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上世纪九十年代末期,我国开始建立医保统筹基金制度。据人社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上半年,全国医保基金结余2743.7亿元,参保人数已达到12亿人,基本实现了“全民医保”的目标。
与此同时,近些年来,随着广大民众对更高质量生活水平需求的不断提高,我国的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有了持续的扩大和提升。特别是考虑到一些大病、慢性病可能对普通民众造成较大的医疗负担,因而报销比例一再提高。
按照现行规定,在大多数地方,退休人员在一级医院住院的话,报销比例往往高达95%以上,个人只需负担极少的部分,而绝大部分费用则由医院直接与医保统筹基金结算。
让人吃惊的是,本来是利国利民的医保统筹基金,在某些不法医疗机构眼里俨然成了可以随时咬上一口的“唐僧肉”。
近几年被媒体曝光的医疗机构骗保事件屡见不鲜,涉及的金额触目惊心。这其中既有民营医疗机构,也有不少公立医院混杂其中。
比如,去年6月四川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为期半年的整治医疗保险领域欺诈骗保专项行动中,全省共检查医疗机构2213家,就发现1942家有违规行为,查出违规金额3696万元。
从骗保的手法上来看,可谓是五花八门。比如,一些医疗机构通过“挂床住院”、虚假住院,或通过掌控“熟客”的社保卡虚开诊疗项目。
通过这些欺诈手段,这些医院增加了医疗收入。而对于“病人”来说,本应由个人账户支出的费用可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不少假冒“病人”甚至还可以领到医院返还的“酬劳”。
在我国,社会保险骗保行为早就被定性为“诈骗公私财物”,也就是说可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实践中,对骗保医院的处罚往往仅是“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而已,鲜有“吊销医疗机构许可证”或“吊销执业医师许可证”等触及骗保者根本利益的惩戒。而真正受到刑法处置的人员更是少之又少。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罚方式,无疑让那些心存侥幸者在“收益大、代价小”的诱惑下选择铤而走险。
因此,要杜绝此类骗保事件的频繁发生,就要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切断骗保的利益链。同时,努力完善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和退出机制,从制度上堵塞欺诈骗保的漏洞。此外,对于疏于管理的监管部门,也应该追究相关的失察责任。
毕竟,医保基金是民众的救命钱,绝不能让其变成违规违法者肆意啃食的“唐僧肉”。但愿沈阳此次对骗保现象动真格,能为全国此类现象提供威慑,彻底斩断伸向民众救命钱的手。
□李长安(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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