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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学籍而非成绩”对当事人处理宜考虑背景

2018年12月0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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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论风生

  黄风玲冒用学籍,确实应该对其“堂妹”黄海霞有个说法,但最终处理结果也应顾虑到当时的复杂背景,让其受到的处理与责任分量相匹配。

  连日来,河南长葛女子黄海霞在媒体曝光称“十年寒窗苦读,被堂姐冒名顶替上师范”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长葛市教体局11月30日通报初步调查结果,称1993年的中招考试中,被举报者黄风玲确实顶替了黄海霞学籍,但成绩系其本人考试取得。

  负责调查此事的长葛教体局纪检组组长称,目前教育部门已对黄风玲冒用学籍一事作停职处理,下一步重点调查“是谁帮助黄风玲顶替的黄海霞档案”。“调查完全结束后,我们会根据政策、咨询法律人士,做出最终的处理。”

  冒用学籍参加中招考试,虽已过去25年,但违规就是违规、错误就是错误,不能没有个说法。而当地的调查结论,就呼应了公众“要个说法”的诉求。

  按照调查结果,被指冒名顶替堂妹上学的黄风玲,是“冒用学籍”而非“冒用成绩”,这与之前常见的“冒名顶替上学”的情况有本质不同,至少对被冒名者并未造成实质性伤害,不存在“偷走他人一生命运”一说。

  此前很多媒体对该事件的采访中,不少被采访者都表示,在当时那个年代,复读生冒用他人“废弃学籍”参加中招和高考的情况,在当地比较普遍,一些学校和教师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如果历史情况确实如此,冒用他人学籍参加考试、通过自身努力考入中高等院校的人,肯定不止黄风玲一人。当地调查组负责人称,以后如果接到类似的顶替学籍事件,只要有线索就会进行调查,“查实后一律处理。”也就是“民举则官究”。但这其实也很难实现“违规必究”的公平执法。

  在我看来,“冒用学籍”既然有当时的历史因素,就不宜由个人来承担所有责任。

  之前有些顶替他人录取成绩进入学校和其他单位的冒名者,结局多是辞退,那是因为冒名者不仅顶替了他人学籍,还窃取了人家的考试成绩,最终因此改变命运,实际上是“偷了别人的命运”。而黄风玲冒用黄海霞学籍,并未“偷走”黄海霞的命运;黄风玲用没用黄海霞的学籍,黄海霞今天该做什么还是做什么。

  当然了,那个年代大中专院校招生数额有计划限制,这边黄风玲违规考取了,那边就会有另一个考生落榜。按说这也是一种不公。但本质上,这种不公主要是政策造成的,而不该让黄风玲一人担责。

  目前,黄风玲正在停职接受调查,也希望最终处理结果顾虑到当时的复杂背景,让其受到的处理与责任分量相匹配,避免不问情由只讲“严惩”。

  □马涤明(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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