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无小事,应该严肃,但也应该建立在事实、依据、程序等都准确无误的基础之上。
未及时接到脱贫攻坚巡查组电话,被问责处分;扶贫手册中写错两个标点符号,登上“黑榜”被全县通报,还被扣一年的绩效奖励;西部某省地级市领导进村检查扶贫工作,发现一名驻村干部在看手机,大为光火,给予处分……这些发生在基层的真实案例,让人大跌眼镜。
有权必有责,失职必被查处。但如此问责未免有些矫枉过正。这也折射出一些地方在考核中存在问责“跑偏”、“脱靶”的现象,导致部分基层干部“诚惶诚恐、又累又怕”。
执纪问责要弄清事情原委,防止冤枉人。基层干部是基层工作的主力军,对待他们,必须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而不是问责越多越重就越好,更不能“泛滥问责”“跑偏问责”“过度问责”,否则可能会严重挫伤基层扶贫人员的积极性,背离扶贫工作初衷。
11月26日,中纪委机关报就曾刊文指出,要厚爱干部,问责不要简单粗暴。追责也应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不能以言代“法”,以领导脸色代法,不能泛化、滥用。不能因为上级督导组的反馈或个别领导的意志,不恰当地追责,问责也必须依规进行。同时,也要体察基层干部的不易。
执纪问责跑偏,降低的是纪检部门的公信力。问责无小事,应该严肃,但也应该建立在事实、依据、程序等都准确无误的基础之上。要严格依法依规,深入调查核实,听取当事人解释,综合考虑动机态度和客观实际,正确区分无心之失和失职违纪行为。要在清楚了解事情前因后果后,实事求是、严格按照程序开展问责处分,既不放过失职失责者,也不能让基层干部被委屈错怪,既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又激励增强干部担当精神,更好地履职尽责。
如果把问责比作“利剑”,利剑不仅在剑之锋利,更在挥剑之精准。如此,才能把该打的板子打准,让被问责的干部心服口服,从而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朱忠保(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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