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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俑手指被盗案:该怎么保护出国文物

2019年04月14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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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在与展览国订立相关协议时,除了民事损害赔偿之外,可以考虑增加刑事追责条款。

  近日,一则关于“美国人掰断偷走兵马俑手指,却被陪审团大部分成员认定无罪”的新闻,让不少网友愤慨。

  据最新报道,针对24岁美国男子迈克尔·罗哈纳折断并偷走在费城博物馆展出的中国秦始皇兵马俑手指一案,因为陪审团在被告是否有罪的问题上意见不一,当地法院周二判决审判无效,陪审团解散。检方表示,将在5月15日前决定是否重启该案件。

  陪审团是英美国家司法的重要定罪机构。在美国大多数州,无论是有罪无罪,陪审团意见必须达成一致始为有效。此次陪审团对罗哈纳是否应该被判有罪进行了长达11个小时的审议,结果,12名陪审员中有7人认为该男子无罪。

  美国当地检方在“检控失败”后,还能否再次提起刑事指控呢?按照美国多数州的诉讼制度,对于陪审团成员难以达成一致的案件,会成为诉讼法意义上的“未决案”,也就是被告既非有罪亦非无罪,检察官可以请求重新选任陪审员,再次纳入新的审判程序。

  但是,如果检察官想要在新一轮的审判程序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关键还在于拿出足够有力的证据。

  此次被损坏的兵马俑,是中国数千个兵马俑中少数得到完全复原的兵马俑之一,具有极高的文化和艺术价值。虽然我们无法干预美国的司法程序,但依据我国法律,我们仍然可以做些建设性思考。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案件的管辖,一般包括“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三类。上述三种管辖原则似乎都难以为中国法律对本案的管辖提供依据。

  但我国《刑法》特别规定了“普遍管辖权”原则,即对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可以行使刑事管辖权。但对于个人偷盗毁损少量文物和艺术品的行为,恐怕还难以适用。

  尽管如此,兵马俑作为全人类的文化瑰宝,美国人罗哈纳掰断并偷走兵马俑手指的行为,已经属于中国参加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中禁止的“损害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行为。如果中美都是缔约国,中方有权要求美方履行条约约定的义务,追究责任。至少我们可以借此和美国司法机构协商,督促他们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另外,此案对出国展出珍贵文物也是一个警示:在与展览国订立相关协议时,除了民事损害赔偿之外,可以考虑增加刑事追责条款,以避免追责不到位。而对于这种严重损害珍贵文物和艺术品的外国人,一旦其进入中国,中国可以采取适当措施对其予以追责。□哲刚(法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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