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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让那些“迟到的处罚”不再“迟到”,是否能让品牌汽车经销商们低下高傲的头、不再对消费者趾高气扬呢?
5月27日,西安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西安利之星奔驰事件”调查处理结果: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简称“西安利之星”)存在有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合计100万元罚款。西安利之星随后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表声明称,已收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诚恳接受并将严格执行,对此事件给大众造成的影响诚恳致歉。公司还表示,将以“客户导向”为原则进行业务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度发生。
这份迟来的处罚,最终让这家奔驰经销商明白了一件事,虽然此前已与消费者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并不意味着此前的违法行为可被一笔勾销,处罚还是要有的。
事实上,这辆奔驰车自进入销售渠道那一刻起,就注定会发生消费纠纷。纠纷发生后,奔驰经销商应该以最大诚意来化解买卖双方存在的分歧,避免矛盾升级。遗憾的是,西安利之星并没有这样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而是试图用品牌的威力以强欺弱,迫使消费者接受奔驰方提出的条件,而不是按照平等、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可能奔驰经销商做梦都没有想到,居然遇到了一位异常强悍的消费者,用超常规手段将消费纠纷送向了舆论场,不仅把奔驰车存在漏油、发动机存在装配质量缺陷等问题暴露出来,还顺便带出了收取金融服务费等方面的问题,真是“拔出萝卜带出泥”来。
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对西安利之星作出百万元罚款决定,既可看作是对奔驰维权案的结案,也可认为是对包括奔驰在内的各大品牌汽车经销商的不法行为来一次敲山震虎。特别是对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一并予以处罚,等于直接撕开了汽车销售领域一些“潜规则”的外衣。随着西安奔驰经销商因收取金融服务费而受处罚,对其他收取金融服务费的经销商应该能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西安奔驰汽车消费维权案总算告一段落,但该案件的发生、发展及最终的处理结果还是给大众留下一些缺憾。首先,在没有演变成公共事件之前,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监管机构,都完全有机会、也有能力将矛盾及时化解。例如,经销商可以采取更换汽车的方式解决。但遗憾的是,经销商并没有这样做,面对消费者太过强势,最终将自己逼向了死胡同。
监管机构也有能力化解矛盾,避免事件继续发酵。但监管机构并没有紧抓消费者反映的“汽车存在质量问题”的口子顺势介入,给案件一个明确的答复,最终让消费者做出了令舆论沸腾的举动。
不要以为消费者想借此事把自己炒成“网红”,这位西安消费者的行为完全是被经销商的“高傲”和当地监管机构的“淡定”逼出来的。所以,此次对西安利之星开出的“百万罚单”,更像是一次“迟到的处罚”。如果能让那些“迟到的处罚”不再“迟到”,是否能让品牌汽车经销商们低下高傲的头、不再对消费者趾高气扬呢?
为此,真心希望国内的监管机构能像国外一样,不管汽车问题涉及哪家经销商,都不会手软,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产品质量上,监管机构需要进行认真抽检,一旦发现同类问题,或者其他方面的问题比较集中,就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在收费上,应联合其他相关职能部门,统一调查,取缔所有不合理、不合法的收费,还消费者一个公平、可信的市场。
□谭浩俊(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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