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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高空坠窗悲剧,可考虑推“强制安检”

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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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强制验窗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倒逼各方履职——既是为了自身安全,也是避免给他人“致命一击”。

  6月13日深圳市福田区京基御景华城小区,5岁男童小宇航被高空坠窗砸中,虽经多方全力抢救,但男童最终因伤势过重去世,日前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事发小区1个月内发生2次坠窗事故”更加剧了公众的担忧。

  最新消息是,男童家属索赔500多万赔偿金,但与涉事方未达成一致,协调会专家认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要担责”。

  突如其来的“高空坠窗”夺去了孩子的生命,让小宇航的家庭顿时陷入绝望。尤其是现场监控视频的画面之震撼,更是让公众也仿佛遭遇了一场“从天而降的灾难”。

  由于“高空坠窗”属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意外事故,谁都有可能被砸到,很多人基于同理心表达出了对此问题的担忧,希望能够通过这起悲剧,引起社会各界和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制定楼宇窗户定期排查机制,及时修补坏窗,弥补“高空坠窗”的安全隐患。

  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持续快速推进,每个城市都有大量高楼大厦,安装着无数玻璃窗户、玻璃幕墙,这些高大上、亮闪闪的门窗装饰,带给住户视觉享受,提高了楼宇品位,却也埋藏着大量的安全隐患。

  由于玻璃窗户、玻璃幕墙日常使用非常频繁,无论是推拉式还是开关式,都有一定的使用寿命,且容易损坏,一旦因螺丝松动、脱胶等问题造成坠落,就可能引发严重的伤亡事故。

  搜索“高空坠窗”等关键词,类似新闻有太多,有的令人触目惊心。

  就在6月17日,山东菏泽郓城县某小区顶楼业主擅自更换铝合金窗户时,未做安全防范措施,窗户从十九楼掉落,导致一行人被砸受伤倒地,伤者送医救治。

  可见,“高空坠窗”看似小概率事件,但由于如今高楼大厦基数太大,全国范围内发生事故的次数其实并不少。关键是一旦砸到人,很容易造成伤亡悲剧。

  如今,我国部分楼宇建成已有一二十年,各种设施都逐渐进入“衰老期”,尤其玻璃窗户、玻璃幕墙等,大多在超期服役,需要尽快采取定期检查措施,主动“排雷”,以保障民众的人身安全,也避免自家玻璃给他人带来致命伤害。

  这方面也有例可循,比如香港非但在各栋大楼的不同位置装设了俗称“天眼”的高空掷物监察系统,以加强打击高空掷物这种行为,还实施强制验楼和强制验窗计划,所有高于三层楼龄1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楼,必须每5年检验一次,检测不合格的大厦必须短期内维修整改,否则会遭到重罚。

  在这方面,深圳也有些举措。今年5月1日,深圳发布了《深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依据该文件,深圳正常使用的建筑幕墙至少每6个月进行一次例行安全检查;建筑幕墙竣工验收或者交付使用后,原则上每10年进行一次安全性鉴定。

  但这仅就墙体外整体玻璃幕墙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并未提及单个业主家中的窗户。

  城市建设和运转当以人为本,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是“以人为本”首要的目标。

  对有条件的地方来说,或许可以通过制定强制验窗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倒逼业主、物业、租户等履行职责,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做好玻璃窗户、玻璃幕墙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以将“高空坠窗”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

  □周菊(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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