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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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利于科技良性发展

2019年07月26日 星期五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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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在国家层面组建科技伦理委员会,为科技创新构建一套全覆盖的价值导向体系,探索科技活动中的伦理边界,让科技进步更好造福人类,也防止随意打开“潘多拉魔盒”。

  新京报报道,7月24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等11个方案或意见。会议指出,科技伦理是科技活动必须遵守的价值准则。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目的就是加强统筹规范和指导协调,推动构建覆盖全面、导向明确、规范有序、协调一致的科技伦理治理体系。

  当前世界正处于新一轮科技产业革命的前夜,从基因编辑到人工智能,从生物科学到3D打印,不同领域和层面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层出不穷,在释放技术红利的同时,也催生新的科学伦理风险和科技治理层面的新挑战。这一情势下,在国家层面组建科技伦理委员会,就是要为科技创新构建一套全覆盖的价值导向体系,明晰科学技术活动中“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伦理边界,为对未知科学的探索植入伦理基因,让科技进步更好造福人类,防止随意打开“潘多拉魔盒”。

  与此同时,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不仅是对既有风险的行动回应,更是未雨绸缪,着眼于未来科技长远发展所作出的前瞻性战略布局,是对科技进步方向的良性导航,也是对人类命运的负责。方向既定,则目标可期,这也将助力科技快速、良性的发展。

  中国的科技伦理审查,最早诞生在医学界。公开资料显示,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有学者提出设立“医学伦理委员会”。但由于缺乏国家层面的统筹和完备的法律支撑,以各级医院为实施主体的医学伦理委员会,在现实中面临标准不统一、管理权限等问题。且随着科技全面发展,仅有医学领域的伦理审查已远不能满足现实的科学伦理审查需要。因此,建立统一的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正当其时。

  事实上,从近几年科技创新领域的一系列新进展和新动态来看,强化科学伦理审查、捍卫科学伦理,已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国内近两年就有两起标志性事件。

  首先是2017年11月,被称为世界首例的头颅移植手术实验由中外医生联合在哈尔滨实施,引发普遍的医学伦理担忧。其次是去年11月,深圳科学家贺建奎宣布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编辑婴儿诞生,随即也招致巨大的伦理争议。

  其实,不只在医学和生物科学领域,近年来备受关注的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始终伴随着伦理上的不确定性。作为应对,不少全球性科技巨头企业已纷纷成立伦理委员会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科学无国界,但科学伦理有界。越是在科技跨越式发展的繁荣景象下,越要警惕伦理风险的放大。以设立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为契机,建立完备的科技伦理审查体系,便是防止再次出现基因编辑婴儿事件这类“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科技创新的关键一环。

  科技伦理审查不是对科学发展的桎梏,而是要为科技创新划定必要的伦理航道和价值底线。唯有恰当处理好科技创新与伦理道德的冲突,在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在突破与谨慎、在开放与“保守”之间,平衡好技术进步与价值向善的关系,才能确保所有科技创新,都能够服膺“人是目的,而非手段”的终极价值。以此而言,科技伦理审查治理体系的建立,实际上是为科技快速、良性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组建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标志着我们向科学伦理领域的新“进军”。当然,这只是开始,其不仅仅只是成立一个机构,而更意味着一整套的机制、政策、法律体系和潜移默化的科学伦理意识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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