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大势
优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体现,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距离8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后不到三个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简称《条例》),并明确执行时间表。《条例》的公布,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取得关键一步,是中国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建立现代经济体系的重要体现,对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高质量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持续深化市场体制机制改革,目的就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40多年的改革发展实践证明,哪个地区营商环境好,法治保障有力,哪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活力就强,发展水平就高。我国东南沿海地区率先对外开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已经形成较好的营商环境,为全国性推广积累了大量的经验。
据权威媒体记者从世界银行获悉,该行将于2019年10月24日发布的《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把中国列为过去一年世界上营商环境改善度最高的20个国家之一。世界银行公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在全球排名从前一期的第78位提升至第46位,一次性跃升32位,并排在营商环境改善度排名的第3位。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在当前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背景下,政府深化改革开放,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国内市场主体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跨国投资企业关心的话题。建立什么样的营商环境,成为市场主体感受和体验中国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务院在世界银行公布全球营商环境调查情况的前夕公布我国第一部营商环境《条例》,无疑向外界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优化营商环境绝非权宜之计,而是长久利企利民之策。
这次公布的《条例》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贯穿到政府立法的全过程,体现了中国优化营商环境直击问题要害、紧扣改革前沿、打造国际标杆的坚定信心,为各类市场主体更加安心、更有恒心、更能放心地投资提供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
《条例》坚持的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体现了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坚持的“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的重要改革议题,将政府自我限权上升到法律层面,特别是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和保障市场主体的投资经营权,确保在投资过程中不受到歧视性限制。同时,《条例》还明确了政府需要做好执法、监管以及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条例》等法律和制度得到贯彻执行,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出现,形成公平、竞争、透明、法治的营商生态环境。
《条例》坚持的国际化原则,则从更深层次体现了中国政府“刀刃向内”进行自我改革的一面。可以说,在中国营商环境取得积极进展的同时,营商环境决不能满足于当前的标准和现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坚持国际化改革则是重要的方向和出路,其中涉及更深层次的利益调整,需要政府不断进行自我改革,自我发现问题,自我解决问题。比如,对照WTO改革和FTA发展的要求进行改革,就要在金融等服务领域放宽投资限制,确保市场公平,倒逼国内一些制度法规的立改废等,涉及政府权力在更高层次的调整和规范。
《条例》还对一些涉及外资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问题进行了规范,足以体现出中国政府改革开放的决心,这对吸引外资、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业创新发展等方面都将产生重要而深刻的影响。
□木丁(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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