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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归博士被羁押获道歉,依法追责为民企“安神”

2019年12月01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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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在司法实践中,逮捕的“必要性审查”需要被不折不扣地执行。

  备受关注的海归清华博士孙夕庆,在被羁押1277天、历经114次马拉松式庭审之后,终于有了结果。

  据报道,11月29日,山东潍坊市高新区法院为孙夕庆公开举行赔礼道歉仪式。一个多月前,该院曾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对孙夕庆支付赔偿54万余元,并表示为其在侵权行为影响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当地法院此举,在一定程度上利于挽回蒙冤对当事人身心的伤害,对于司法机关来说也是警示,体现了有错必纠的法治精神。

  复盘此案,其所暴露的,无论是“民事纠纷刑事化”、还是“先把人关起来再查案”等问题,无不是当前司法实践中的典型问题。

  据报道,2003年,在美国工作的清华博士孙夕庆,动员7名海外博士回国创业,在潍坊创立中微光电子公司,其本人担任董事长兼总裁。此后,公司发展势头良好,一度成为全球LED灯具市场上发货量最大的制造商之一,很快成为当地明星企业和纳税大户。

  2014年7月底,公司内部股东发生纠纷,孙夕庆被免去职务,随后被以涉嫌侵占公司财产为由报案,被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

  对公安机关来说,有人报案当然要受理,有犯罪嫌疑当然也要展开侦查。但从“两高”官宣中,民企司法保护最大的问题就在于: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将民事责任变为刑事责任,才能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让财产更加安全,让权利更有保障。

  针对此案,更应追问的是,为何一定要羁押,且难以取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曾多次强调,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办案时更要注意方式方法,切实防止不该捕的捕了、不该诉的诉了。对孙夕庆这样的知名企业家来说,他有固定住址、有事业,如他确实涉案需要配合侦查部门的调查,只要他能保证随传随到,取保也不至产生社会危险性,有何必要连续羁押1277天?

  只要逮捕的“必要性审查”在司法实践中能被不折不扣执行,不管涉案的是民营企业家,还是普通市民群众,就算无罪而涉案也不至于承受无法挽回的失去人身自由之伤,更不会因错案被纠正而产生国家赔偿之争。

  如今,随着赔礼道歉、启动国家赔偿的开始,孙夕庆案即将进入尾声,但由此暴露的当地司法部门的诸多问题,显然不能一笔带过。

  相比“民营经济不离场,司法保护不缺席”,孙夕庆案及类似个案给我们的启示更在于:司法公正不离场,责任追究不缺席。

  在赔礼道歉仪式上,孙夕庆表示,希望当地能“对相关司法人员,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实际上,司法官员手持司法权柄,是生杀予夺之权,因此,也只有权责一致,有责必追,公正才会离我们每个人更近。彻查并追责,不只是孙夕庆的心声,也是司法正义的应有之意。

  □王刚桥(资深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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