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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的首要意义在于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设置一道“物理隔离屏障”。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公示了16位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亲属名单。公告称,16位法官郑重做出承诺,在其担任员额制法官及院领导期间,其配偶、子女及父母一律不得在无锡范围内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如有违反从严查处,追究相应责任。
此事曝出后,很多人表示赞许,但也有不少人质疑,其中最典型的质疑声就是,发布这样的名单,无异于给这些律师“打广告”。但仔细推敲无锡中院发布公告的初衷,其实大可不必担忧。
今年4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新的《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规定中提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亲属具有律师身份的,该工作人员应当主动向所在人民法院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相关亲属在所任职人民法院辖区内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任职回避。
而无锡中院发布公告,与这份规定相呼应,目标是推动任职回避,维护司法廉洁,从源头消除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判决的人事因素,消除人民群众对法官办“人情案”、“关系案”的担心。其既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也强化了公民的监督权。
在名单公布后,不排除某些别有用心的诉讼掮客、或者心存侥幸的当事人,会对着名单动起“歪脑筋”、萌生“坏念头”。但这份公告中做的是最低限度的公示,这有助于避免名单成“揽业务指南”。更何况,考虑到此次公示的意图,找法官家属代理案件,以期疏通关系,很可能事与愿违。
法官及法官亲属都不是生存在真空当中,他们与具体案件都有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而这份公告的首要意义就在于监督——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在法官和律师之间设置一道“物理隔离屏障”,让大家知道法官亲属从事法律服务的职业存在,进而构建出一种全社会属性的监督体系。
民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任职回避的社会监督体系下,公布了这份法官亲属名单后,一旦有法官亲属违规接案或隐名代理,被发现被举报的概率也更大。相应地,相关法官也会被重点监督——若出现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形,他们面临的很可能是批评教育、诫勉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这也能够倒逼法官与家属保持足够的职务距离,至少利用人事关系插手案件的难度和成本提高了。
在这个意义上,无锡中院的做法,扩大了外部监督范围,比很多法院先行一步,理应被肯定。针对“打广告”的质疑,不能完全说是“杞人忧天”,但用不着放大,更不用臆断先行地进行恶猜。若以此去否定指向任职回避制度完善的努力,那更是大谬。
□莫一尘(法律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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