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论
连日来,两则跟春节慰问相关的新闻引发关注:先是青岛慰问的困难户家里摆茅台酒瓶,后是东莞慰问“住别墅”的困难家庭。而东莞这起风波似乎解释起来更难。毕竟,茅台酒瓶可以是捡的,别墅总不会凭空得来。
为此,东莞长安镇社区进行了道歉。但道歉不是因慰问错了对象,而是当地官方说明表述不当。该情况说明称,被慰问居民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对象,但长期患病,去年还遭遇了交通事故,所以被列入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对象。其“表述不当”,是没有将困难人员与重大疾病群众归类划分。
但是,问题也来了:到底是基层慰问在帮扶对象上筛查不准,还是人们对困难户的理解出现了偏差?就目前看,症结也许就在于,对于“慰问”与“困难户”,很多人或许从一开始就有所误解。
慰问是帮扶性质的送温暖举措,但不等于制度性扶贫救济。从基层实践看,慰问多为应景性的表达关怀动作,经常是送些米面粮油或几百元慰问金。拿贫困户认定标准去评判慰问对象“适格”与否,难免出现差池。
更关键的,是对“困难家庭(或人员)”的认知隔膜问题。比如,东莞方面的回应中提及当地已成“亿元村”,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或低保对象。这对于解释“虽然住着别墅,仍是困难人员”问题颇具说服力——不同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样,参照标准也不尽相同,一些在外界看来已足够富裕的家庭,在当地的确可能处在相对“困难”状态。
事实上,基层慰问对象家里并不绝对贫困的现象,在我国发达地区并不罕见。一些发达地区的困难家庭,早就越过了扶贫意义上的贫困线。很多网民对此不理解,只是被现实限制了想象力。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的节点,可以预见,那种建档立卡贫困户会越来越少见,但基层慰问仍会存在,这会更多地转向本地那些相对困难的人员。而对于其中的误解,一方面地方要多做些解释,另一方面公众认知也要“与时俱进”。
□余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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