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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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要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针对相关内容,新京报记者采访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进行解读。
应关注公共文化服务普惠性
新京报:《纲要草案》提出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如何理解“社会文明”?我们还有哪些提升的空间?
陈少峰:社会文明,既包括公民修养,也包括生态文明、精神文明、城市风貌以及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
目前来看,这方面确实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比如,一些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刚刚起步,有的做得还不够到位;讨论一些公共话题时,网络暴力屡禁不止等。总之,就是要提高公民素质,从而符合我国礼仪之邦的定位。
新京报: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是这两年的热点话题,《纲要草案》提出,要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功能。对此,你有什么建议?
陈少峰: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方面,我国较好地搭建了基础设施,并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体系已经建立起来了,关键是今后要提供更多的内容。
现在不少地区的文化活动或文化设施都集中在城市中心,我认为,可以在乡村旅游景点附近多建一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这样城市里来的游客欣赏完风景以后,可以就地享受公共文化服务。
另外,目前一些公共设施的收费还是比较高,还应关注如何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普惠性。
文化企业IP开发能力亟待提升
新京报:《纲要草案》提出,要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你认为该从哪些方面入手?
陈少峰:整体上来说,我觉得有三个方面工作需要做。
首先,现在很多旅游景点没有很深的文化内涵,游客来了只是看看风景。可以考虑对景点二次开发、三次开发,比如形成一个文化景观把游客留住。
其次,可以开发文化资源、打造旅游产品,比如用影视节目吸引游客、在景区做建设文化体验园、开发研学旅行项目。
再次,目前文化产业缺乏IP开发能力。国内很多游乐园只有游乐设施,没有自己的形象和IP,而国外的很多游乐园都形成了家喻户晓的IP,给旅游项目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这是需要我们学习的。
新京报:近几年,中国的影视作品、书籍频繁“出海”,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国际传播力。《纲要草案》提出,要开拓海外文化市场,鼓励优秀传统文化产品和影视剧、游戏等数字文化产品“走出去”。在你看来,中国文化“走出去”面临哪些挑战?
陈少峰:这几年,我们的电影、电视剧、网络文学等频频出口,但出口的方向集中在东南亚地区,数量上也不够多。
原因是大多数商家依然把目标放在国内,而非国际。而且在国际市场讲中国故事的时候,大多带着一种宣传的感觉,使用的不是生活化的表达。目前也没有一款产品能够国际国内市场通吃,只有通吃的产品,文化附加值才会高、文化影响力才会大。所以,我们要在创作领域讲好中国故事,相关部门也应该鼓励创作,尤其是生活化的创作。
新京报记者 张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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