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论
孩子在假期看护难、教育难,是个社会问题,需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积极参与共同解决。
暑期临近,据报道,教育部于日前印发了《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此次通知明确,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
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满足广大家长需求、解决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是继上个月提出“中小学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后半小时”后,教育部为解决课后“接娃”和“假期”带娃难题的又一动作。眼下,各地中小学暑期陆续开启,此时发布通知,对一些原则和方向问题进行明确,正当其时。
从此次通知来看,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学校当承担主体责任。如通知要求,要合理安排暑期托管服务内容,应以看护为主,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合理提供一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阅读指导、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
事实上,早在2017年,教育部就明确,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积极作为,主动担责。这是因为,综合人员、场地等多方面优势,由学校来承担假期托管服务的主体责任,是综合成本最低、社会最放心的解决方案。因此,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当积极作为,不能把责任推给社会。
当然,学校承担主体责任,也不应被简单理解为让学校在假期照常运转,让教师放弃休假。近段时间,一些地方试点托管服务的消息,就引发了“取消教师寒暑假”的误读,这背后足以反映出教师等群体的一种现实担忧。
此次通知明确,教师志愿参与学生暑期托管服务,不得强制,对志愿参与的教师应给予适当补助,要保障教师权益和暑假必要的休息时间,算是针对性的积极回应。各地对于参与托管服务的教师,理应做好相应的权益保障工作,尽快出台明确的执行细则,以打消教师的顾虑。
同时,通知还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在托管服务中,要充分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等社会教育资源;要积极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参与学校托管服务。这表明,托管服务需要发挥学校的主体责任,但也有赖于其他部门和社会机构、组织等积极配合,共同为孩子的假期生活营造良好的公共环境。
从这一点出发,各地应及时为暑假托管服务的开展制订统一的计划,调动和激活已有的社会资源,明确各方责任,以社会共同参与的方式,托举起有质量的托管服务。
此外,通知还明确,暑期托管服务主要面向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并由家长学生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自愿、不强制,这一原则在落实过程中非常重要。毕竟,暑期托管,是为一些有需要的家庭解困,一旦强制、一刀切,就难免变味,严重影响孩子的假期质量。更重要的是,托管服务,本质是让孩子换种方式过暑假,并非补课,更不是取消假期。让孩子过一个安全、快乐的暑假,减少一些家庭的看护负担,才是开展托管服务的初衷所在。
孩子在假期的看护、教育难题,是个社会问题。面对这一现实公共需求,将托管责任完全推给学校,或者是像过去一样完全交给家长与市场来解决,都非最优方案。因此,除了学校,社会、家庭等各方,都有责任积极参与解决这一难题。只有凝聚最大的社会合力,激励各方参与,在遵循自愿原则的基础上,暑期托管服务,才能真正做到社会成本与服务质量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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