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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上浮“闸门”打开

电价只降不升预期打破 限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

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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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伯强
厦门大学管理学院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
张中祥
天津大学马寅初经济学院院长
董秀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一带一路能源贸易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此次电价调整往市场方向迈了重要一步”

  新京报贝壳财经:怎么看待国常会此次提出的电价调整,其中的重点是什么?

  林伯强:以往我们讲煤电联动,即煤炭价格上涨,电价跟着上涨,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宏观原因,实际很难实现,通常出现煤炭价格上涨,电价不涨的情况。而此次电价调整是一次重大的改革。

  首先,以往燃煤发电电量只是部分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大概40%。此次国常会会议指出,要有序地将燃煤发电电量全部推向市场,虽然如何有序推进还没有明确,但基调已经确定,这对中国整个产业结构调整有非常大的好处。

  第二,此次受冲击最大的是高耗能行业。以往高耗能行业是用电大户,通常地方政府会给予其比较优惠的价格,而此次对高耗能行业电价涨幅不设限,在当前电力供需较紧的情况下,高耗能行业的电价可能会涨得较高,这对高耗能行业来说是一个重大考验。

  张中祥:此次改革虽然不能说完全达到电力企业的预期,但的确可以消化煤电成本,往市场方向还是迈了不小一步。在发电侧和用户侧扩大了市场化电价的范围,有利于理顺价格关系,让市场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

  首先,明确了在发电侧支持煤电企业增加电力供应,燃煤发电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针对煤电企业困难,实施阶段性税收缓缴政策,引导金融机构保障合理融资需求;在用户侧,除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户以外的所有用户,包括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工业用户等都可以进入电力市场。

  其次,扩大了电价上下浮动的范围,将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由分别不超过10%、15%,调整为原则上均不超过20%,加强分类调节,对高耗能行业由市场交易形成价格,不受上浮20%限制,改变了市场对于电价“只降不升”的预期。

  今后如果这个上下浮动的范围可以更大甚至取消,那电价更接近或完全是市场定价。

  “解决短期电力短缺问题,抑制高耗能行业用电最有效”

  新京报贝壳财经:为什么要向高耗能行业动手?

  林伯强:中国不缺电,也不缺煤,走到今天这一步,主要是不平衡的问题。目前中国电力短缺主要源于两方面,一是供给侧的70%发电是煤炭火力发电,需求侧70%是工业用电,其中40%、50%都是高耗能行业用电。解决短期电力短缺问题,抑制高耗能行业用电最有效。

  二是短期电力紧张,鼓励挖煤解决短期问题,但与中国双碳目标不符;中长期要减少煤炭资源的使用,使得煤炭在发电中的供给比例变小。而高耗能是用电大户,短期针对高耗能行业采取措施跟双控目标的动力吻合。

  整体来看,中国居民用电占比15%左右,工业用电占比70%左右,但中国是工业大国,全盘调整不现实,而针对高耗能行业采取措施,既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也有利于双控目标的完成。

  短期尽快解决缺电,需要供给侧和消费侧同时着手,供给侧鼓励煤电增加发电,需求侧则需要抑制高耗能用电。

  董秀成:电价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的市场化,一般商品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价格就是随行就市。电和一般的商品不太一样,因为其涉及民生及能源安全保障等多方面,所以电价目前还是在管控的过程中尽可能地引入市场机制。

  此次调整提高了市场价格调整的幅度,企业之间的电力买卖价格变得更加灵活,市场机制作用得到提高。另外,高耗能行业是碳排放的大户,此次针对高耗能产业的调整有助于国家能源双控目标的实现,也在某种程度上对碳排放起到抑制作用,并促进相关的企业有序用电、有序生产,坚决避免高耗能产业的盲目发展。

  张中祥:这次国常会明确分类实施,对高耗能企业的电价可以不受上浮20%的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哪些是高耗能企业,是否严格分类区别对待等等,这些都影响执行的效果,都还有待观察。但国常会的决定是改革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方向。

  “电价上涨利好火电行业”

  新京报贝壳财经:价格浮动对整个产业链利益相关方的最大影响是什么?

  林伯强:对火电行业来说,短期是个大利好,一定程度上刺激发电企业的积极性;对高耗能行业是一个非常大的不利好,很快就会反映在资本市场上。

  总的来看,高耗能行业的产能会下降。市场交易下,高耗能用电价格可能会上涨,成本增加,除非不生产或减少生产。上涨可能会疏导到下游,但下游影响相对有限。因为目前的表述是有序推进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但如何有序还不清楚,还要看市场供需缺口情况。

  董秀成:从整个价格传导的过程来看,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企业的成本增加,相当于发电企业的原材料涨价,而原材料价格在价格指数中的体现是PPI,如果电价上涨,可能会延伸到CPI的表现。

  不过我们对通货膨胀的担忧可以理解,但消费品价格指数是众多商品加权产生的,并不意味着某种商品价格上涨,就一定会导致CPI上涨。我们不能简单认为电价上涨一定导致CPI上涨,只是其中的一个不利因素。

  新京报贝壳财经:发文提到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用电进行阶段性优惠政策,您有什么建议?

  林伯强:这是应该的。首先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不多;其次,小微企业本来生存困难,如果电价上涨,增加了小微企业的成本,会更困难,所以对其提供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小微企业的鼓励和支持。

  董秀成:从理论上讲,实行优惠实际上是对不同的商品或用户采取不同的价格,这个措施之前也有采用,比如,工业用电方面的优惠措施。电价上涨影响企业的成本,地方政府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给予价格优惠可以理解。但具体如何做,还需要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民生保障、能源双控目标以及未来碳排放指标控制等综合考虑来选择决定。

  “未来政府应在有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让市场发挥作用”

  新京报贝壳财经:怎么看待电力定价政策的变化?下一步改革如何走?

  董秀成:总体来说,从国家能源价格改革来说,逐渐实现市场化的大方向没有变,但电力价格改革相对煤炭、石油等其他的能源价格改革相对滞后,这主要是因为电价的敏感性太强。

  事实上,不管是油气改革还是电力改革,最终的方向都是市场化,即政府尽可能不管控,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价格,这个大方向没有悬念,但在改革过程中,政府必须考虑它的敏感性,特别是民用电方面。

  民用电也要往市场化方向走,步伐可能没有工业用电那么迅速。但民用电也会有市场化的调节机制,比如,居民用电价格可以实行阶梯制,既考虑到民生保障的问题,又考虑到市场机制的调节。

  林伯强:煤电矛盾一直是能源行业最醒目的矛盾,此次如果能够确实执行,大致解决了煤电联动的矛盾。后续如果还改革的话,完全市场交易推进会较慢,因为居民电价很难“调动”,而且居民用电占比不大,并不影响大局。

  现在我比较担心的问题是,受价格影响,今后高耗能行业随行就市买电,其他行业会不会比较难买电,因为企业肯定想卖给不限价的高耗能行业。所以政府怎么来平衡该现象还需要做大量工作。个人倾向于电力要掌握在国家手中,政府应在有限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让市场发挥作用。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程维妙 胡萌

  官方密集发声“安全保供”

  ●9月27日

  国家电网公告,加大电网跨区跨省资源调配力度、全力守住民生用电底线。

  ●9月28日

  河南省政府召开会议,要求推进煤矿复工复产、增产增供,加快推进储煤基地建设。

  ●9月29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铁路集团发布通知,加大对发电供热煤炭运输的倾斜力度。

  山西与14个省区市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保障能源供应。

  ●10月5日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要求保障煤炭、钢铁等生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10月8日

  国常会提出,扩大电价上涨空间至20%,高耗能行业电价上涨不设限。

  ●10月11日

  国家能源委员会会议要求,纠正有的地方“一刀切”限电限产或运动式“减碳”,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

  ●10月12日

  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明确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保持居民用电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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