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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是简单粗暴“涨电价”

2021年10月13日 星期三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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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稳妥地推动电力市场化,是化解煤电价格不协调的唯一途径。

  “市场煤、计划电”,是此前全国十几个省市拉闸限电的原因之一。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这次电力市场化改革意味着,“计划电”将进一步随着“市场煤”的行情,随行就市。“计划电”随行就市有无必要?对居民和企业又会产生何种影响?其实,“市场煤”与“计划电”价格不协调导致的弊端,终究要找一个化解办法。因此有必要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步伐。

  事实上,在煤炭产业完成市场化改革以后,煤电实施价格双轨制,结果是挡住了煤炭价格浮动对电价的冲击,但电力的真实价格实现不了,导致电力企业动力不足。

  2005年我国开始启动煤电联动机制,煤企供应电力企业的煤炭实行低价的“重点合同煤价”,其余煤炭供应价格实施市场价格。这导致当重点合同煤价低于市场价时,煤企会违约不卖给电力企业煤炭;重点合同煤价高于市场价时,发电企业又会弃约转买市场煤。直到2013年“重点合同煤价”被取消。

  此后,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又经历多次调整。目前的机制是,煤炭价格上下浮动不受限制,而电价则一直受限于上下浮动分别不超过10%、15%。弊端就是:当煤价大幅上升时,电价只能小幅调整,发电企业越发电就越亏损,所以今年出现火电设备大量闲置现象。对此,稳妥推动电力市场化,是化解煤电不协调问题的唯一途径。

  民众关心的是,改革后居民用电价格会不会上涨?答案是不会。国家发改委强调,改革实施后,居民、农业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将和以往一样购电用电,方式没有改变,电价水平也保持不变。

  既然电力市场化改革是方向,为何居民用电价格不变?这主要是因为,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更好保障民生,考虑到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仍较低,因此不能让电成为“电老虎”。另一方面,2020年居民用电约占电力消费的15%,居民用电并非耗电大户,拉高居民电价解决不了发电企业设备闲置的问题。

  真正的耗电大户是高耗能行业。因此《通知》明确“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至于其他工商业户,《通知》要求,“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这意味着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可能有所增加,但主要成本由高耗能行业承担。

  当然,值得关注的是,这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会不会影响能耗双控?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国火力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例高达73%。可以说,燃煤发电绝对是我国的主力电源。那么理顺煤电价格机制后,煤炭销量和发电企业的热情都有了,会不会增加对煤炭的依赖度,影响能耗双控?

  这在10月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已说得比较清楚:“推动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在一定时间内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这意味着风电等清洁能源不会列入能耗总量,这样就可部分缓解双控压力,激励地方加快清洁能源建设。

  因此,这一轮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思路,是在保障民生的基础上,以宽幅浮动的电价为杠杆,优化能耗结构和产业结构,而能耗双控也不会停步。至于“拉闸限电”,只要不“一刀切”,并随着反周期性的贸易环境逐渐恢复正常,对民众生活的影响将会大幅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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