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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生可考事业单位,为职业教育“清障”

2021年11月04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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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论

  

  为职校生更彻底地打开报考事业单位的大门,释放了反对人才“高消费”的信号。

  近日,人社部发文要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切实维护、保障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文件还专门提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或者不再设置学历要求。

  乍看起来,明确职校生参加事业单位招聘,似乎不是什么新动作。去年11月,教育部曾发文提出,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条件。

  但人社部此次的要求,不只是“重申原则”那么简单:从框架上看,此次规定是将破除唯名校、唯学历取向,置于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培养高质量技能人才的棋盘上考量;从内容上讲,无论是针对事业单位招聘,还是锚定“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都颇具针对性。

  比起大多数党政机关,主要分布在科教文卫体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里的“技术技能要求”通常要更高些。招聘岗位条件设置经常会对专业与技能水平做出细化规定,这给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弱相关”的歧视性条件打开了方便之门。

  现实中,一些地方不论是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还是村官、特岗教师,经常会要求学历得在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这就把非全日制学生和职校生排斥在报考资格之外。而部分事业单位中那些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招聘,更是“没把职校生放在眼里”。

  在此背景下,要求事业单位维护保障职校生参加招聘的合法权益和平等竞争机会,也是有的放矢:哪里是薄弱区,就对准哪里。此次提出“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或不再设置学历要求,虽然“可以”二字降低了约束刚性,但专门提出相关要求,还明确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本就是“更进一步”。

  这跟职业教育改革的目标也相通:自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出炉以来,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中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就已启动,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的探索也摁下了开启键。让事业单位中那些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降低学历要求,与此一脉相通。不然的话,就是给两类证书互通衔接增添梗阻。

  考虑到人社部门是事业单位招录的归口单位。人社部下发文件,也更容易触发地方人社部门对表上级要求强化落实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毫无疑问,为职校生更彻底地打开报考事业单位的大门,释放了反对人才“高消费”的信号。在此之前,很多职校生在就业市场并不受待见,不少歧视性规定人为制造了将职校生困于其中的结构性就业矛盾。这是将人才筛选标准重心从“人才”变成了“学历”,最终难免加剧“内卷”态势和人才错配情形,也无益于“不拘一格降人才”用人氛围的养成。

  而打破此类有形或无形的学历歧视,正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姓“公”的单位在招聘中的学历要求“应去尽去”,非必要不滥设,该是进一步努力的方向。说到底,不论是着眼于破除学历歧视,还是立足于发展职业教育,都要鼓励和要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带头跟人才“高消费”说不,别因一纸学历将人才卡在“合格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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