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3月27日新媒体稿件《艺术培训公司关停400余人索要退费无果,多份营销“话术”流出》(记者 李英强 编辑 杨海 校对 张彦君)最后一段中提到的“石家庄开高区法院”应为“石家庄高开区法院”。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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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编辑:郑厚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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