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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掌掴”事件,再上新闻热榜。事件起因于“五一”假期,一女子乘坐高铁时,因制止后座的孩子撞椅背遭到对方家长辱骂掌掴,其还手后被认定为互殴,孩子家长被罚500元,该女子也被罚200元。
据大河报报道,5月7日,该女子在社交媒体发文称,目前她正提起行政复议。在相关视频中,她也强调,“不接受和解,不需要赔偿”,只希望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这起“高铁掌掴”事件引发舆论关切,究其原因,就在于很多人对此事中该女子被打后还手反击,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存有争议。
毋庸讳言,在社会纠纷上,官方处理结果与民众朴素认知存在“温差”和“出入”的情况,并不少见。法律背后也是人,重要的是要把问题摊到明面上,让理越辩越明,让法止争息讼。
在这起事件上,无论是所谓的“熊孩子”,抑或是由此引发的“打人后能不能还手”争论,都是舆论燃点、讨论门槛很低的话题,难免会激起舆论的情绪化站队。
执法或司法环节当然不该回避这股情绪,情、理、法通常也该是同向而行,前提是得有“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的定力。
此事中,说女子小题大做、说家长无理取闹、说双方太过冲动的说法都有,但这些都是“非法律性”的主观判断。厘清是非,还得回到法律框架下。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事件的定性不是简单抽象地将事情梗概跟法条对上号,而是要将来龙去脉置于具体语境中考量,将关键细节发到司法透视镜下审视。细节上的差别,可能导致定性判若霄壤。
鉴于当前舆论莫衷一是,有关方面不妨用必要的据法解释回应舆论关切。如今,该女子已提起行政复议,这就给了此事继续回到法治轨道上的空间,事件也仍未到盖棺论定的时候。
公平处理,不枉不纵,是我们对社会纠纷处理的共同期许。相信这起事件,最终也会以此回应公众关切。
□京客(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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