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更正】
4月4日新媒体稿件《律师解读“骨灰房”现象:若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秩序涉嫌违法》(记者 赵利新 编辑 刘茜贤 校对 陈荻雁)第四段最后一句“如果将商品房用作骨灰房违反了相关规定,那么业主或邻居也可能有权要求恢复原样。”应删去“可能”。
本报谨就以上错误和疏漏向读者和相关单位、人士致歉。
挑错热线:010-67106710
栏目编辑:郑厚今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