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栏
需要警惕“算法”被污名化,也莫让“信息茧房”制造现实焦虑。
据《人民日报海外版》近日报道,一位自称“老网虫”的退休老人,向记者展示自己的手机界面,其安装的上百个应用里,大多是社交、电商和视频类软件。老人直言,孩子上班没时间陪自己,“如果不让我玩手机,还真不知道这一天怎么打发过去”。
报道中,也有专家关注到“网瘾老年”现象,甚至将其归咎于“App平台利用大数据算法等技术,经常向老年人推送感兴趣的内容,并给予时长激励和一定奖励。久而久之,老年人会沉迷在‘信息茧房’中”。
毫无疑问,合理讨论以及监管包括“算法”在内的各种新技术对人以及社会的影响,没有任何问题,有关部门甚至专门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但动辄就归咎于“算法”,将其当成“口袋罪”,则是一种懒惰和偏见。
“信息茧房”是不是“算法”的原罪?
实际上,早在2021年,我国的相关学术界就已经关注到“算法”被污名化这一问题。
当时,在一场名为“人工智能伦理与治理”的研讨会上,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院长张小劲就指出,时下对“算法”的一般理解都带有了贬义色彩,“算法”治理应致力于促发展、防滥用并消除污名化现象。
事实上,如今的“网瘾老年”,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加之互联网内容生态的大发展,而老年人退休后空闲时间又多,自然而然就对网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依赖性。
至于把App“向老年人推送感兴趣的内容”当成一种恶行的说法,则迹近可笑。在任何时代,传播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内容都不是罪过。
实际上,“算法”和手机、互联网、App一样,都是技术工具,真正有问题的终归是人。
只要合法,向受众传播其感兴趣的内容并没有错。围绕“算法”的争议核心,实际是因为其涉嫌只向受众传播其感兴趣的内容,以至于对受众形成了“信息茧房”。
但问题在于,“信息茧房”的出现到底与“算法”应用有多大的因果关系?
所谓“信息茧房”,是指人们倾向于只关注与自己兴趣相符的信息,久而久之,会限制自己的视野和认知范围。但这一概念提出也不过十数年,至今在科学上还没有有力研究对其相关理论进行证实。
至于“信息茧房”与“算法”关系,就像知名传媒学者喻国明教授所说,“信息茧房”是个体、社会、场景与技术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算法”既不是“信息茧房”形成前的必要条件,也不在“茧房”生成后起到增效。
应研究如何优化“算法”来“破茧”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一种现象,“信息茧房”可能是客观存在的,但其存在的原因又必然是多方面的。如果将“信息茧房”列入治理对象,同时又将“算法”视为罪魁祸首,治理结果很可能会南辕北辙。
与其简单将“信息茧房”归罪于“算法”,不如认真研究如何优化“算法”,通过可信任的“算法”来进行“破茧”。
事实上,“算法”并不是凭空冒出来的。首先,“算法”本质上是“以数学方式或者计算机代码表达的意见”,其在现实生活中也无处不在。
其次,“算法”被应用于内容推荐,其实也是为了解决信息过载的焦虑——“算法”可以通过信息找人来减少用户因浏览大量无效数据而造成的时间、精力浪费。
总之,技术进步所带来的社会进步和福利增益是主流,所引发的焦虑则属于次要矛盾。对于“算法”,动辄“原罪”和“信息茧房”不但会误导民意,更会压制相关领域的技术进步。
要知道,“算法”推荐的高效和精准性,虽然在宏观上是服务于大众,但在微观上却直接触达小众、触达长尾人群。如果没有“算法”推荐,像淄博、天水这些从传统眼光来看缺乏资源和特色的地方就很难被更多人看见。
“算法”是数字社会、数字经济的重要基础,不仅涉及市场治理,还涉及社会治理。就像技术一样,“算法”本无善恶,人们可以使技术向善,也可以使“算法”向善。
也因此,对于“算法”,公共舆论应该向社会公众传播一个更理性、客观的整体认知,而不是轻率地进行脸谱化甚至污名化。如果因为一些争议现象而排斥“算法”应用,更无异于“因噎废食”。
□信海光(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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