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点
据浙江衢州“开化发布”消息,近日,开化县委书记夏盛民在一次工作推进会议上表示,“今后凡是问题通报,一律通报到人到事,再加分管县领导”。这个说法得到了舆论的关注。
“一律通报到人到事”,挤出了“相关部门”“有关人员”等虚头巴脑的水分,让公众感受到了直面问题、实事求是的态度。
在字典里,“相关”的语义有很强的模糊性,而官方通报要求准确、规范,所以“相关部门”与“通报”有很强的冲突感。无论在哪里,不同部门之间都是相互关联的,只有“强相关”与“弱相关”之分,没有“不相关”的关系。“相关部门”一旦频频出现在问题通报中,就成了糊弄公众的“障眼法”,让人强烈地感受到通报了个寂寞。
没有通报的“到人到事”,就不会有问责的“到人到位”。而在不少网友看来,一些地方之所以要在通报中隐去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无非就是想在之后整改和问责中高举轻放,相互关照。
令人欣慰的是,开化县提出的“到人到事”,不只是一个原则性要求,还有配套的细则。如,“每季度梳理一批反面典型,凡是成为反面典型的,‘一把手’一律到常委会或全县性大会上表态如何整改”。
把“到人到事”与“一把手负责制”相结合,也就倒逼各部门的各个岗位各负其责。出了问题就先找责任人,找不到责任人,“一把手”就是责任人。
目前,不同部门职责分工都很明确,从理论上讲,实现通报的“到人到事”并不难,难的是,克服形式主义作风和集体避责官僚心态。有些部门的事故调查泛泛而谈、指向不明,也是不想真刀真枪、问责到底,毕竟都是相关的部门和相关的人员,害怕被牵连和深挖。
因此,此番开化县委书记提出的“一律通报到人到事”,在舆论场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也说明这件实事办到了群众心坎里。“到人到事”既然是民意所在,也应该在更大的范围内得到推广。□原森(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