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璐)5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我国的环境立法史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里程碑,生态环境部全力配合立法机关推动法典编纂工作,目前已经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是党中央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4月30日,法典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揭开了神秘面纱。现在的法典(草案)共1188条,约16万字。
“作为生态环境法典主要的实施部门,我们认为法典(草案)有五方面亮点。”他说,法典(草案)保持了延续性,保留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生态环境法律制度与时俱进,整体实现了升级换代,这也为法典编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现在的法典(草案)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节都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保持了法的相对稳定性。
同时,法典(草案)回应了现实性,解决了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我们在跟基层一线的同志聊的时候,他们讲了很多痛点难点。”他说,比如,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过去没有独立的执法权,现在法典(草案)赋予了县级分局独立的执法权,解决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提升了基层的执法效能。再比如,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等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影响监测数据的质量,法典(草案)强化了对第三方监测机构的监管。再比如,过去一段时间环评造假突出,法典(草案)对环评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了要求,督促提升环评文件的质量,这也是亮点。同时,根据“过罚相当”原则,优化了法律责任等。
法典(草案)增强了体系性,删除了现行法律中一些重复、矛盾条款。因为过去的法律是在不同时间、不同领域分别制定的,不同时期管理思路、管理要求都不太一样,造成存在一些重复甚至矛盾的地方。法典(草案)对现行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规范进行了系统的整合,删除了矛盾和重复条款,增强了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
在创新性上,法典(草案)将部分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改革一直在进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还在继续推进,在历次改革的要求当中,有一些改革的措施,比如生态环境监管的“四个统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措施纳入了法典(草案)。“我们从改革起步,在改革中摸索经验,成熟以后就需要把它上升为法律制度。相应地,这个法律制度又为下一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赵柯说。
在前瞻性上,法典(草案)对新兴领域作出了引领性的规定。比如,应对气候变化是一个新兴领域,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法典(草案)考虑立法需求,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为今后相关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确定了原则、奠定了基础,为将来新兴领域的单行立法预留了空间。
现在法典(草案)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广泛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包括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特别是基层生态环境部门的意见、专家学者的意见、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向立法机关反馈,同时配合立法机关做好后续的立法工作。
关注1
法典施行后现行十部法律不再保留
赵柯表示,法典颁布后,为贯彻落实法典新要求,生态环境部将推动配套制度的全面清理和升级改造,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生态环境法典施行后,现行的环保法、环评法、海环法和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污染防治法,以及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十部法律将不再保留。未来,生态环境部门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赵柯表示,生态环境领域的立法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相关法律30多部,占现行法律总数的1/10。行政法规100多件,地方性法规1000多件。这一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涵盖了水、气、声各类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各类自然生态系统。生态环境法典颁布以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
系统清理与法典不一致的规定,维护法治统一。对标法典的新规定、新要求,将对生态环境部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体检”,全面清理。与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将适情修改或者废止,同时配合立法机关做好法律、法规的清理工作。
关注2
进行补充性立法 推动新兴领域立法
法典(草案)中授权国务院、生态环境部制定,或者授权生态环境部配合制定具体办法的,有近50处。授权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的,生态环境部将配合梳理,提出建议,尤其是根据法典的新要求、生态保护的新形势,需要全面调整行政法规的,例如涉及海洋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多部条例;需要新制定行政法规的,例如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控,生态环境部将抓紧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尽快形成较为成熟的草案建议稿,按程序报送国务院,并积极配合做好后续的立法程序。
对于授权生态环境部制定具体办法的,生态环境部将全面梳理,提出制修订计划,根据“轻重缓急”,保质保量地出台相关部门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授权生态环境部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办法的,我们将积极配合,按照职责提出意见、建议,提供给牵头部门参考。”
同时,进行补充性立法,推动新兴领域立法。法典虽然包罗万象,但不是所有领域都规定得那么详细。比如应对气候变化、绿色低碳发展等新兴领域尚未制定专门法律,法典仅做了一些原则性、引领性的规定。生态环境部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配合立法机关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门立法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