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版 社论

医院耗材“比网上贵十几倍”不该被轻描淡写

2025年10月29日

  ■ 观察家

  院方当前的回应,不足以消除患者和公众的质疑。

  据报道,江苏盐城的黄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腿部骨折,在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做了手术,各种费用总计近8万元。术后,黄先生在网购平台发现,同一厂家的手术医用耗材,医院的价格高出销售公司十几倍。对此,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称,渠道不对导致了价格差。

  按照黄先生的说法,出院后其在有销售许可的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公司询价时得知,“同一个厂家,同一个型号,同一个订货编码,同一个名称,同一个规格”的耗材,不锈钢的骨牵引针,销售公司的价格是42元,医院是483元;针杆夹,销售公司的价格是168元,医院是2200元……若属实,如此普遍的高价差,其合理性的确存在疑问。

  不过,根据院方的说法,医疗器械和耗材原则上不允许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和购买,上述患者购买的渠道不对,所以导致了价格差。并且强调,尚不能明确是否属于“同一个厂家,同一个型号,同一个规格”。

  就目前信息来看,当事人所询价的耗材究竟是否与院方提供的完全一致,仍待权威机构的核实。因此,关于事件的具体真相,目前还不宜下定论。

  但是,院方当前的回应,显然还不足以消除患者和公众的质疑。更令人关注的是,黄先生反映,在其向有关部门投诉后,医院小程序上的手术耗材价格“出现变动,被调低”。这一“连锁反应”若属实,无疑进一步加深了公众对医院耗材价格“虚高”的疑虑。

  诚然,根据院方的说法,阳光采购平台上的价格由医保局统一定价,医院没有定价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医院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而相关部门更应积极介入调查,厘清关键问题。

  如,黄先生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网络平台与医院使用的耗材是否具有价格可比性?医院小程序调价究竟是为何?价差背后的原因是什么?是否存在采购过程中的不公正现象?这些疑问不仅关乎黄先生个人的权益,也关系到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公信力,必须得到明确回应。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耗材在不同地区和平台之间的价差问题已引起监管层面的重视。如公开报道显示,去年以来,全国多省份密集推进医用耗材价格联动治理,旨在消除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的显著价差。

  在此背景下,该事件是否说明,上述监管政策在不同地方落地时出现了“温差”,有关部门也不妨当作一种基层反馈来对待。

  无论如何,“医院医疗耗材比网上贵十几倍”的现象都不该被轻描淡写。尤其是涉及医保基金的使用,更容易触动公众的敏感神经,因此,不管此事的最终调查结果如何,涉事医院及相关管理部门都应向患者和公众作出清晰、透明的解释,让医疗耗材的真实价值不再是个谜。□羽木(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