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6版 封面报道

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副校长董志勇

通过制度建设推动营商环境提升

2026年01月27日

  

  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董志勇

  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副校长

  参加会议的市人大代表、北京大学副校长董志勇教授日前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就全面扩大内需、持续优化首都营商环境等推动北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话题作了解读。

  董志勇表示,“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必须通过更深层次改革,推动制度体系和治理方式与首都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适配。北京明确将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作为重要目标,提出迭代升级改革政策,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的重要之举。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与消费能力

  新京报:在“十五五”开局之年,我们应该如何认识北京市扩大内需的战略意义?

  董志勇:高品质消费需求是北京市经济结构高级化、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强大的内需市场是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依托。扩大内需是北京市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核心路径。消费需求绿色、低碳转型牵引北京生态文明建设。

  此外,扩大内需也为北京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供关键支撑。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国内发展加快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作为重要的经济枢纽城市,北京市持续扩大和升级内需市场,能够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发挥引领作用,增强对区域产业升级和消费扩容的辐射带动能力。

  新京报:未来五年,北京市如何夯实内需基础,以支撑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董志勇:我这里提出这样几点意见。一是夯实需求侧基础,切实提升居民消费意愿与消费能力。比如,在收入分配方面,应探索完善初次分配中的劳动报酬增长机制,合理提高高技能人才和创新型劳动者在高精尖产业发展成果中的分享比例。

  二是驱动供给侧创新,以优质供给引领首都消费升级。供给侧创新应深度融入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整体战略布局,提升供给体系对超大城市复杂、多元需求的适配和引领能力,为扩大内需提供长期动力。

  三是强化制度性保障,构建适配超大城市治理与高水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扩大内需要求更加完善的制度环境,以实现供需高效匹配和要素高效流动。具体来说,我认为,要营造高标准消费制度环境,夯实智慧高效的数字治理与流通基础,还要深化市场一体化改革与制度型开放。

  以更高标准推进市场化改革

  新京报:北京“十五五”规划纲要专章提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你如何看待营商环境改革对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董志勇:北京明确将营商环境水平持续提升作为重要目标,提出迭代升级改革政策,全面提升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水平。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是激活高质量发展动能的重要之举。良好的营商环境,一方面有利于吸引和集聚资金、技术、人才等高质量发展要素,更好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更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新京报:未来五年,你认为北京应该从哪些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董志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进入“十五五”阶段,北京营商环境建设要坚持系统观念和问题导向,聚焦经营主体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产权保护、要素配置、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和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现实困难,通过制度建设补短板、强弱项、固优势,持续优化政策供给和制度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提升,不断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和发展信心。

  我想,一是以更高标准推进市场化改革,持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二是要以法治化为核心夯实营商环境制度基础;三是以国际化为导向提升开放型营商环境水平;四是以数字化改革为抓手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此外,还要以协同治理为保障推动营商环境整体跃升。

  比如说到更高标准推进市场化改革,就涉及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要素市场体系,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持续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优化新业态新模式市场准入机制,推动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如何提升开放型营商环境水平?则要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优化外资准入和服务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通关、结算、外汇等制度安排,增强对全球高端要素资源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