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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1月07日 星期六 上一版  下一版    
 
第A02版:社论·来论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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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劫案“年关”的一记警钟

  ■ 观察家

  应把警方护送大额取款人的政策制定成明确细则,当做一个“硬性”规定。

  据报道,1月6日上午,南京一银行门口发生一起持枪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打伤取款人,抢劫20万元现金后逃窜。被抢男子抢救无效身亡。

  一个无辜生命就这样命陨街头,令人扼腕。尽快缉拿凶犯,还民众一个心安,是当地警方最需要做的事。但追惩凶手的同时,而是要吸取教训,注重防范。

  这一起恶性案件,看似偶然,其实还是有一些必然因素。春节前本是社会治安问题的高发阶段,而一个人单独到银行取出巨款,无疑存在巨大风险。在特殊时段的特殊地点,如果没有特殊的戒备,容易发生意外。所以,在这几个环节,民众、银行、警方等都有需要重视的地方。

  从民众的角度来说,应尽量避免直接提取大额现金随身携带,如果实在难以避免,也应尽可能找人陪同。以南京这一案件来说,本是两人同时去取款,但取完钱后却是一个留在银行办手续,一个单独提钱先出门上车。如果能保证两人始终同行,悲剧或许可以避免。

  而银行方面,也并非毫无责任。尽管事后有银行声称大额取款,可以申请专员护送。但业务人员当时有没有对取款人尽到告知和提醒的义务?虽然抢劫案发生在银行门外,银行不需要承担直接责任,但客户的生命财产受损,对银行来说又何尝不是损失。此案过后,各银行不妨将护送细则在业务大厅张贴,同时把护送提醒作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服务。如此,无论是对客户的财产、安全,还是对银行的声誉,都有利无弊。

  最重要的责任,恐怕还要警方承担。现在,警方护送取款人基本已成社会共识。从新闻上,也屡屡看到各地出台“大额取款人可申请警方护送”的政策。这次发生劫案的南京,警方也称对大金额的取款人可专车护送。

  但现实中,警方护送的情形并不多见,这一方面可能是很多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不够,觉得自己小心谨慎一些,就不必给警方添麻烦;另一方面可能还是警方未将护送政策制定成明确细则,当做一个“硬性”规定,或者在告知方面做得不够,导致很多人不知道、或不敢轻易申请这样的服务。

  当然,前述各项均为治标,要想治本,还有赖警方加大对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南京劫案的犯罪嫌疑人,8年间作案6起,且都是持枪抢劫杀人,这样极度危险的人物,如果早一天归案,社会就能早一天消除隐患。

  旧时欠债者把过年称作“年关”,如今,在治安问题上,警方和社会各界也不妨把春节当做一“关”,多一些小心戒备。民众加强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银行和警方等更要严阵以待,多些主动服务的意识。

  □敬一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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