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到一家车行买了辆自行车,当时老板说质量绝对放心。可没过几天,我发现老板的话相当不靠谱:刹车失灵,经常掉车链,踏板会剐到外壳。于是,我推车去车行找老板。一听要退车,老板坚决不同意,说他的车没质量问题,是我自己骑坏的。
无奈,我只得到工商所投诉。工作人员听完叙述,对我说:“情况我了解了,但最后受理不受理,还没定。如果受理,你要把车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这样才能帮你调解,检测费你自己出。”回到家,我想了想,如果车辆送去检测,听工作人员说没300块钱下不来,车子买来才280元,不合算。我估摸着这场维权仗是赢不了了。
过了两天,工商所打来电话,说已调解成功,要我直接去车行退车拿钱。我感到意外,工作人员说:“算你运气好,赶上了3·15,所里领导重视,特事特办,要不没那么容易。”挂完电话,我哭笑不得:作为消费者,究竟我是幸运还是不幸运?职能部门维护消费者权益,什么时候能有求必应、尽心尽力,而非让消费者只享受运动式维权待遇?
□西门(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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