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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回应无照撞人

称当事人忘带驾照被“扣一分”,伤者负事故全责

2012年05月15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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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杨华军)5月13日21时许,多名网友发微博“直播”:有城管在东城鼓楼东大街驾驶执法车撞人,肇事城管没有驾照,称“忘带了”。

  昨日,东城城管回应称,确有执法队员驾车巡逻时忘带驾照,并“被追尾”。

  “城管撞人了,伤者流了好多血。”5月13日,有网友发微博说。

  随后,有网友跟进,称肇事城管没有驾照,说是“忘带了”。“我看见一个中年男子躺在路上,还流了血。旁边的人议论,说是城管把人撞了。”该网友表示。

  事发地附近商店的一名店主表示,当时听说是城管撞人,围了有上百人,一个多小时才散。其间,城管人员未与群众产生任何冲突。

  “发生交通事故和忘带驾照是两码事。”东城区城管大队宣传科副科长张文侠称,当时,城管队员崔某驾车在事发地巡查时,被后面一辆改装过的电动车追尾,电动车驾驶员潘某随即倒地,面部出血。事发后,崔某将伤者送医,并垫付1200多元的治疗费。交警认定崔某无过错,但因其“忘带驾照”,交警按规定作出“扣一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张文侠希望,广大网友在发帖前最好弄清事实,避免产生误会。

  伤者潘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事发时,自己喝了酒,“追”了城管的车。

  东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伤者潘某负事故全责,崔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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