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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火灾:公布详情方能“灭火”

2012年07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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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报道,昨天,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发布消息,称蓟县“6·30”火灾10名遇难者身份经技术手段均已确认,遗体已被家属认领。

  蓟县大火事故发生以来,外界可以看到的资讯不多。这次公布的死者人员信息,可以说是最“详细”的情况说明。有了遇难者的名字、职业,人们才能更深切地感受到事故的无情,在对遇难者表达哀悼的同时,才有可能更真实地感受事故、防范事故。

  公布火灾事故的详情,既是对死伤者的尊重,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尊重。尤其是在各种传言不断出现的情况下,当地更不该守口如瓶。如果为了减少关注而不愿意公开信息,非但于事故的善后不利,还会“引火烧身”,影响当地政府的公信。

  事实上,因为信息的严重匮乏,天津大火事故之后,另一场“大火”也在微博等网络舆论空间呈燎原之势。但愿现在天津公布遇难者名单,是“灭火”的开始。

  因为,这10名遇难者的信息,仍不足以廓清此前的诸多迷雾。事发商场是当地最大商场,且当日正在促销,顾客较多,在这样的背景下,10名遇难者中有9名售货员,只有1名顾客,难免会引起新的疑虑;此外,有媒体报道,火情之后,距事发现场“步行只需十分钟”的消防中队,在20多分钟后才赶到,到底是什么原因;还有商场经理怕顾客不给钱而拉下卷帘门的说法,现场售货员与警方表述存在差异,详情如何,都需要更清晰的说法。

  人们相信,连日来当地做了许多事故的各项善后工作,但是,公布详情也是事故善后最重要的工作之一。悲剧谁都不愿意发生,但是既已发生,最好的处理办法就是开诚布公。

  伤者怎么处理的,事故原因调查到什么程度,责任追究有无展开,这些关键的信息,不应该再迟滞和含混。坦诚公开信息是最好的“灭火”措施,无论是对现实之火还是舆论之火。

  □新京报评论员 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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