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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黑名单”应对社会公开,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被核实的“黑名单”,行使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
卫生部日前发布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中国医师协会副秘书长谢启麟透露,目前已在某些医疗“小行业”推行以行业规范为基础的医生“黑名单制”,以实现对医生道德的行业自律。
所谓的医生“黑名单制”,是由中国医师协会下属分会的专家委员会组建的类似“道德建设委员会”,对医生的从业行为进行评估,医德确有问题的医生会被列入“黑名单”,建议其他医疗机构不再聘用此人。
“医生黑名单”的建立和付诸实施,无疑是在“实现对医生道德的行业自律”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内部人”监督,其实有着天然的优势——俗话说,隔行如隔山,从事同一行当的人,最清楚正当的操作,也对不正当的“猫腻”最了然。具体到医疗行业的不道德行为而言,医生无疑是最清楚的,由医师协会做出的警示和处罚,也是很有威慑力的。
在这一点上,美国的医师协会有着很好的示范意义。
美国非常重视对医生的道德约束,凡违背道德规范的医生,将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甚至相当残酷。比如,按照全美医师协会的规定,凡是有收受红包劣迹的医生,将毫无商量地被打入黑名单,不被美国境内任何医疗机构聘用。享有高薪的医生职业同时被认为是一种高尚的职业,因此几乎所有的医院和医生都将收受红包视为耻辱,常常会主动揭发。要在美国当医生,需在接受理工科大学本科教育,再经过医学专业培训和实习期,并通过严格的考试,从上大学开始到能够独立行医,至少需要10年的时间,而一旦取得合法的行医执照,年薪一般为美国中等以上水平(大约在14万-20万美元以上),技术高的医生年薪可高达80万-100万美元。如果被禁止行医,则意味着失去基本的生存技能,即便改行,也为时已晚。
然而,若说中国医师协会的“黑名单”是一剂猛药,可以彻底治愈医疗行业存在的道德滑坡问题,恐不现实。作为行业协会的中国医师协会,没有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不能吊销问题医生的执照,只能建议而不是强制其他医疗机构不再聘用此人。如此这般,大刀装了个豆腐刃,这份“黑名单”的震慑力和效果,就难免打上折扣。
或许,我们可以把行业自律的刀锋磨得更锋利些——比如“黑名单”对社会公开,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被核实的“黑名单”,行使吊销执业资格的处罚,联动之下,刀刀见“血”,行业自律的效果才能真正显现。
□梁剑芳(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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