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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公司忽悠股民骗850万

检方指控未经批准经营证券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辩护人称股票软件销售不需国家特别许可

2012年09月08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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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4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受审。通讯员 李钦鹏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一个没有获得证监会批准的公司,涉嫌在两年时间向217名股民非法提供证券咨询,由此取得的经营数额高达850万。昨日下午,这起非法经营案在海淀法院审理。

  问股票须交数千元会费

  54岁的被害人申女士称,2009年8月在家看某知名卫视的股评节目,按节目上的电话与对方取得联系,对方鼓励申女士加入公司会员,并承诺会介绍股票,但成为会员须缴纳3800元入会费。

  去年10月13日,被多次劝说后申女士答应了,并汇了3800元现金,此后收到对方寄来的“大财富趋势先锋”光盘软件。

  按软件炒股未赚到钱后,对方又鼓励申女士加入波段操作会员,但是要缴纳11000元入会费,申女士前后交了两次入会费后,除了得到两张光盘再无收获。

  不到两年骗217名股民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至2010年4月间,被告人徐培朝(男,45岁,初中文化)伙同被告人刘卫锋(男,35岁,中专文化)、张爽(男,50岁,大学文化)、陈晶(女,34岁,大学文化)未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非法为他人提供证券咨询服务。至案发,被告人徐培朝、张爽、陈晶等人共为120名客户提供证券咨询服务,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50万余元;被告人刘卫锋共为97名客户提供证券咨询服务,经营数额为人民币400万余元。

  在案证据显示,被告人大量招募底薪800元的话务员,鼓励他们按照2%—10%的比例收取提成,但一名话务员称,自己没有专业的股票知识或职称。

  检方指控扰乱市场秩序

  昨日庭审时,被告人徐培朝辩解“我没有为120名客户做咨询业务,另外我也不是主犯,我只是负责外围的一些事情”,其他人对于指控都不持异议。

  检方认为,四名被告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徐培朝的律师则提出,股票软件销售不需要国家特别许可,“公司这块的业务是合法的”。

  本案未当庭宣判。

 ■ 被告人诈骗股民流程

  1 与客户交谈,推荐股票 

  2 了解客户的股票状况及资金流量

  3 打击客户手中已持有的股票,假称“那个股票业绩差,国家政策不支持”

  4 劝客户买软件,“我们的信息是独家的,及时提供内部涨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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