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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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申报不实就该先停职再说

2013年03月21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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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将官员重大事项申报的具体内容一一规定,并列举了抽查核实比例和违反“办法”不同情节的处罚力度,这些都是切实推动官员重大事项申报的前提和基础。

  据媒体报道,广州市纪委发言人20日在新闻发布会上披露称,当地已制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不当处理办法,对虚假申报、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再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这项于今年1月推行的制度,规定广州市官员申报事项不仅包括个人收入、房产、汽车、投资等财产信息,还包括婚姻变化、配偶及子女就业等,并明确抽查核实比例为15%。

  官员申报不实,就该先停职再说。如果有问题,那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如果没有问题,也关乎诚信,自然不能轻易过关。同样值得注意的是,广州这次对官员信息申报制度做了比较系统的完善。

  报道称,广州市纪委还建立了有关申报问责制度,对不按时申报、不按组织答复意见申报的限期如实申报并视情节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拒不服从、情节严重的将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对于虚假申报和隐瞒申报的,一律先停职,经调查核实确有虚假和隐瞒的,将对其调整工作岗位或免职,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中,有不少经验值得借鉴。

  官员申报制度已经实行多年,而舆论多批评其不太给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过去这项制度是重申报,轻核实,也缺乏相关的处罚条款。往往是官员把个人情况报上去了,就没有人再管了。这样制度没有得到认真执行,也就难免流于形式。加强反腐败,需要完善法律和制度,一些已经有的制度也要得到真正的执行。

  所以,中纪委日前重申了加强官员个人申报的规定,并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布公报,强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表示将开展抽查核实工作。而如何抽查、对于申报信息不实的官员如何处理,公报里没有说,然而,也都是下边执行起来需要解决的问题。

  从这个意义上讲,广州市纪委的相关办法、措施和具体实施细节相继出台、生效,尽管存在待完善之处,也正是贯彻落实中纪委有关规定的必然。这样的举措,也希望其他地方能够跟进。

  中国地方大,单位多,各地各部门理应如广州市纪委这样,主动、积极地制定、落实官员重大事项申报和抽查核实的细则、办法,而不应坐等“春风吹到”,更不能阳奉阴违,名贯彻实推脱。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该及时公布核实及调查结果,如有不实申报者应该让民众知情,破除部分官员的侥幸心理。惟如此,“申报”、核实和处罚才有说服力、震慑力和示范效应,官员重大事项申报才能真正得到贯彻落实。

  □陶短房(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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