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前一天  后一天

数字版首页 > 第A02:社论·来论
上一篇  下一篇

“尿不湿法官”:这样的敬业少些好

2013年07月13日 星期六 新京报
分享:

  ■ 来论

  今年4月10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在“豫法阳光”微博拓展座谈会上没有点名提到了一位“尿不湿法官”,引来关注,他就是开封市中院刑庭已经退休的刘庭长。网友们有夸赞也有质疑,有人认为,法官为啥要戴尿不湿,想上厕所完全可以休庭啊,没必要这样作秀。

  说法官戴着尿不湿上岗作秀,对当事人实在有失公平。这位法官任庭长时,官职基本到顶,就要退休,他有什么值得好“秀”?

  刘庭长工作兢兢业业,精神可嘉,当不必质疑。不过,呵护法律尊严、维护庭审秩序,身为职业主体的法官责无旁贷,但回归活生生的“人”,法官的个体尊严与生存权益难道不该同样值得呵护吗?

  一般而言,即便是重大案件,一次性持续庭审时间再长也不会超过数小时,事前“适当把握”一下,应该不难对付过去,即便确需离场解决,也是无可厚非的“天赋之权”,法庭尊严并不会因此受损。从人的权利和尊严出发,刘庭长的敬业精神可供领略,行为却不值得提倡,就如我们已不再渲染劳动者高温下坚守岗位一样。

  □王景曙(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