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2:社论·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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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试吃”之名送礼是掩耳盗铃

2013年12月0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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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论

  国务院国资委网站6日发布《国资委关于中粮肉食投资有限公司中秋节用公款送节礼问题的通报》,中粮集团高管以“新产品试吃”为名送礼被处分。

  试吃,通常是一些超市、食品店为了招揽顾客的一种手段:用少量食品打动顾客的舌尖,达到促销的目的。

  既然是“试”,那真正意义上的试吃肯定是浅尝辄止,否则商家在没盈利之前就先赔了个精光。中粮肉食公司举行的这场“试吃”活动可真是“大手笔”,“试吃”团队阵容庞大,“试吃”食品价值不菲,一共送出礼品113份,合计人民币58788元!以“试吃”为名行送礼之实,中粮肉食公司真的把“掩耳盗铃”这个成语演绎得淋漓尽致。

  对于中粮肉食公司自认为高深莫测的招数,国资委网站用了12个字来概括:顶风违纪,性质严重,影响很坏。在今年中秋之前,中央可是三令五申禁止公款送礼,可是,偏偏有人就是敢于顶风作案,一面不拿党纪国法当正事,一面又费尽心思钻空子。

  公款送礼被打上“试吃”的幌子,不得不佩服当事人的创造力,那么,现实中,这种“穿马甲”的公款送礼还有多少,当一查到底。

  □许尽欢(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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