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采购者把招标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近日公布,将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提问时表示,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需强化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
政府采购属于集中采购行为,以市场常识来看,批发价应该低于零售价。政府采购即便要求比较严格,需要履行一定的采购程序,采购价至少也不能高于市场价。然而,《政府采购法》实施12年以来,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由1009亿元增加到13977亿元。政府采购高速发展的同时,采购价高于市场价、甚至产生“天价”采购的情况时有出现。
比如,安徽某县政府采购中心曾要求中央空调压缩机为“原装进口”。理由是中央空调压缩机技术要求非常严格,目前国产技术不成熟。事实上,国内空调压缩机技术已经比较成熟。比如,湖南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为突击花钱,花3000万元购买市价1500万元的商品。比如,抚顺市财政局购买2398元的U盘。再比如,中科院空间科学与应用研究所购买6247元的打印机内存条,等等。
虽说迫于舆论的压力,相关部门纠正了一些曝光出来的政府天价采购案例,但是“隔墙扔砖头”式的监管模式打破不了政府采购潜规则。为此,国务院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细化政府采购行为,无疑很及时。《条例》提出,“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除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外,均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对采购合同的公开,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这些都为天价采购戴上了一道道紧箍咒。
政府采购“买贵不买对”、质次价高,其背后的浑水到底深几许,令人浮想联翩。对此,一方面,采购方面对质疑,有责任向民众讲清楚政府采购商品高于市场价的原因;另一方面,纪检部门要介入调查,并公布事实真相。用翔实可靠的调查结论掀翻政府采购潜规则。看看政府采购“钱多人傻”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秘密。
良法还要善施。从某种意义上讲,遏制政府采购腐败浪费要立法更要执法。强化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指导和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问责机制,监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采购者把招标流程放到阳光下暴晒,接受纳税人的监督。砸破暗箱很重要。掌管纳税人钱袋子的财政部门更应严格把关,审批政府采购的产品是否必要,是否合理,并认真核算政府采购商品的质量性价比。对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热衷采购腐败的政府采购者启动问责程序,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避免天价采购挥霍纳税人的血汗。
□叶祝颐(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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