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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夫新政应结合“正负清单”

2015年04月23日 星期四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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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何颜悦色

  □何莽(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近期,各地政府先后对66家高尔夫球场进行关停取缔,使得2004年禁令最终落地。一条禁令被拖十多年,其问题根源在于政策自身。因为十年前的禁令并未给出执行细则,既忽视了强劲的高尔夫市场需求,也未顾及各地各级政府的合理利益诉求。结果是中央政府虽明令禁止,但部分地方政府因经济发展或城市形象需要暗中支持;国土建设规划部门虽不予审批,但文化体育旅游部门则可能变相鼓励。这导致高尔夫项目审批与查处的政策,在不同层级的政府间上下不一致,在同层级政府间部门不一致,加上查处力度上时紧时松产生时间上前后不一致,这些皆为高尔夫项目发展提供了政策空间。

  于是,我们看到,一方面是球场屡禁不止、越禁越多;另一方面是十年出台十道禁令。其实是地方政府在懒政思维下“以政策执行政策”的结果。虽然“懒政”出“恶法”,但恶法亦法,大量球场违规违建的客观存在,既损害了高尔夫运动的社会形象,也破坏了行业规范。此次集中整治,既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一致,也表明新一届政府在处理高尔夫项目这一历史疑难杂症上所具有的决心和魄力。

  绝大部分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这一次正规整顿,该撤销的撤销,该整改的整改,还高尔夫项目清白的同时,也将重新规范高尔夫行业发展,大家都在期待整治之后的高尔夫新政。虽然新政尚未出台,但从新一届政府的市场化改革思路来看,未来的高尔夫政策应包含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要明确球场用地性质和行政主管部门,这将是铲除高尔夫违建的政策根源。李克强总理曾痛批“项目审批要盖100多个章”,而我国之前的高尔夫项目根本没人知道要盖多少章和哪些章。这是我国高尔夫项目开发商违规建设或边建设边报批的根源。未来的高尔夫政策,一方面要明确球场报批部门和审批流程,另一方面也应明确主管部门并简化流程,只有高尔夫项目建设有章法可循、有部门可依,才可能合法报建。按国际惯例,球场理应回归体育健身场所,高尔夫项目用地性质也理应回归体育旅游用地;因此,在涉及高尔夫项目规划与建设时,理应让体育和旅游主管部门发出更多声音,甚至由其主导。

  二是高尔夫项目建设也应“法无禁止即可为”,新政应对高尔夫项目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将“禁止使用耕地”、“禁止在水源地附近建设”、“禁止公务人员在上班时间进入球场”等禁止事项列入负面清单;明确高尔夫用地、用水、环评等球场分级分类标准,在负面清单之外、符合标准的项目,皆应视为合规合法,准予建设。

  三是列出“正面清单”,对能够产生正外部性的高尔夫项目给予支持和引导。如对使用垃圾填埋场、塌陷地、荒坡荒山等劣质土地建设球场起到绿化生态效果的,应给予资金奖励,对开发高尔夫旅游和举办高尔夫赛事等给予政策鼓励,对民间资本建设和提供公众高尔夫运动服务的应给予政策支持。

  在“以堵代管”政策不适用时,只有将“正负清单”相结合的堵疏并施,才能使我国高尔夫行业走上健康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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