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耕细作
王志强之死,非关制度漏洞,亦非执法之罪,他所死于的,或许就只是一种“庸常的恶”,即生命守护者对于生命的淡漠,制度践行者对于制度的对抗。
就像刻意要给儿童节一个及时而苍凉的注脚,信阳有关部门在6月1日这天公开“关于媒体反映走失少年王志强在信阳市救助站救助期间死亡问题的情况通报”。
信阳王新红夫妇再见到他们体重原本90多斤、13岁的儿子王志强时,他已是一具瘦成了皮包骨头、并带有很多伤痕的“干尸”。在随后的媒体关注中,此起事件的诸多疑点被提出:家属报案并到派出所被采血,另一家派出所发现孩子却为何直接送往救助站?联网的信息为什么不能匹配?把孩子安置到养老院后,救助站是否尽了监管责任?孩子在养老院受到了什么待遇?然而,信阳的情况通报并未对关键的问题进行答复,它在转述了来自派出所、救助站、医院方面的说法后,提出了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的决定。
让我无法理解的是,一方面是第三方认定王志强患重度营养不良,另一方面“情况通报”却仍然采信来自救助站和养老院单方面的说法,而且这些说法表明王志强不曾受到过任何虐待。这是什么逻辑?但是无论王志强的死因到底有多悬疑,信阳“情况通报”至少在罗列相关部门的责任中,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一种让人心寒的麻木与冷漠。
“情况通报”显称,信阳市救助站接收王志强期间,在接收、托养、治疗等环节存在没有进行指纹采集,没有及时安排送医和发布寻亲公告等。五星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信息采集录入不及时,也没有向辖区派出所通报警情等。老城派出所在接警并找到王志强后,没有对其进行采血和信息比对,也没有按照规定在派出所滞留24小时,直接将王志强送往信阳市救助站。信阳市110指挥中心在被询问市区内有无失踪人员情况时,接警员在没有查寻出警记录的情况下,直接回答不知道,失踪人员信息没有互通共享。
在发现并救助走失的王志强一事上,不能不说信阳相关部门仍有其积极之处,但这样一个略显智障的男孩,仍旧在层层失守中变成了一具“干尸”。不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救助机构,都承担着守护生命的职责,因此这也意味着它们任何一次哪怕不经意的失责,都可能是生命的不可承受之重。
在王志强事件上,我们看到的正是一种无意识的推诿或懈怠导致的生命链条的溃败。王志强之死,非关制度漏洞,亦非执法之罪,他所死于的,或许就只是一种“庸常的恶”,即生命守护者对于生命的淡漠,制度践行者对于制度的对抗。
王志强所遭遇的,尽管只是一个个案,但对儿童权益的保护,我们每个人都应有切肤之痛。每一个孩子身上,都天然地附着了关于生命、生存与尊严的一系列国家责任,这正是制度的初衷,亦正是我们今天必须正视王志强事件背后全链条失守的真正原因。制度从来不应当只是写在纸面之上,国家责任也不应仅限于事后的追究与处理。必须要思考,如何将对制度的践行成为行政的伦理,如何将对生命的尊重当成国家的大事以及个人须践行的责任。
□杨耕身(媒体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