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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厅官裸奔”疑似掩耳盗铃

2015年12月13日 星期日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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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在“厅官裸奔”事件中,当事人维权确实应实事求是,当地有关方面也应反思,而非掩耳盗铃。

  据报道,“厅官三亚游泳被收走衣服裸奔”事件,持续发酵,至今已近一周。这两天,又一篇名为《最新视频铁证!扒开毕厅长的丑陋嘴脸!》的帖子在网络热传。文章用多段监控视频说明,毕国昌当天在自行车被收走后,并非如其自述的“虚弱地走到市政府”,而是打车前往市政府,在此过程中回过一趟家,照片也系摆拍。而在网上,有些转发者声称事件“大反转”。

  新闻出现反转不足为奇,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动不动就想把客观事实已清晰明了的新闻,主观地反转过来。该帖以福尔摩斯的口吻,用三段监控视频、多个监控截图,图文并茂地展现、分析了老人的“丑陋嘴脸”。但作者在“自嗨”的同时,却暴露一些令人困惑的问题。

  首先,监控录像从何而来?监控无非有两种,一种是公共场所监控,一种是个人私自安装的监控。这段反映毕国昌在多个地点所为的监控录像,就在网上引起质疑:这段录像是从哪流出的?而虑及相关公共场所监控录像的调阅权限,目前恐怕很难排除从公共部门处流出的可能。如果是由官方流出,可能性也只有两种,一是主动外泄,一是私人窃取外泄,这两者都属失当,前者涉嫌滥用公权,后者则属管理失职。

  对此,监控视频画面究竟是如何泄露的,有关方面不妨调查清楚。否则,当地官方很难避免其公共形象在公众的“恶猜公权”中,进一步沉陷。

  其次,曝光这些情景的同时,作出当事人打车去市府、曾回过家的揣测,并直指其炒作,合理吗?是的,或许当事人在维权过程中,有夸大其词和隐瞒虚饰的地方,但这无碍城管粗暴执法的事实。换句话说,无论老人在维权过程中存在多少瑕疵,都不能抵消城管粗暴执法、相关后续部门任性处理的恶劣程度。

  毫无疑问,维权也该尊重事实、实事求是,而不能以制造哗众效果为目的;但就该事件而言,就算坐实了当事人采取了网曝常用的行为艺术或夸张手段,也无法洗白当地有关部门、人员的作为失当。如果某些人试图用其错误来掩盖自身错误,搬出动机论,并渲染对方的“厅官”身份,结果只能是错上加错。改正错误的方法,不是努力寻找对方的错误,不是“反转”,而是反思。于当地而言,要挽回掉分的形象,更重要的是尽力修复自身旅游环境、维权环境、法治环境上的不足。

  在此次事件中,一个公民监督、曝光公权作为不当的过程饱受挫折,直到“闹出大动静”才得到解决。这里面折射的维权渠道不畅,本就值得反思;而如果监控真的来自官方外泄,客观上造成反过来曝光公民的效果,那是我们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基于此,当地或许该就监控录像从哪里流出等疑问,给个明晰交代。

  □与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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