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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芜湖“越狱”鳄鱼一条被煮食

92条鳄鱼趁大水外游,已找回91条;涉事村民被警方控制

2016年07月26日 星期二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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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报讯 记者从安徽芜湖县花桥镇了解到,经过20天左右的搜寻,该镇趁大水“越狱”的92条扬子鳄,除一条已被附近村民捉住并煮食外,其余全部找回。因涉嫌非法捕猎和杀害保护动物,6名当地村民已被警方控制。

  近百条鳄鱼“大逃亡”

  7月6日上午,一份疑似安徽芜湖县旅游局发布的文件在网络流传,文件称,芜湖县花桥镇大量鳄鱼趁大水从一农庄“逃”到附近农田。通知要求,“尽快核查鳄鱼数,准确掌握鳄鱼逃逸数量,在农庄附近鳄鱼可能出现的地方竖立安全提示牌,避免鳄鱼伤人,适时组织人员对逃逸的鳄鱼进行捕捉等”。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越狱”鳄鱼的主人,安徽芜湖县鳄鱼湖农庄老板陶火焰介绍,由于芜湖地区大雨,鳄鱼池涨水,有部分鳄鱼游离了圈养的鳄鱼池,总数为92条。

  昨天下午,记者从芜湖县花桥镇政府获悉,截至昨日,除一条被村民捉住并煮食的扬子鳄外,其余91条鳄鱼已经全部被找回。

  村民捕食鳄鱼被采取强制措施

  扬子鳄“越狱”后不久,一段宰杀烹饪鳄鱼的视频在朋友圈流传。记者看到,在这段视频中,一条约一米长的鳄鱼横躺在大锅中,一名村民抓住鳄鱼尾部,正在进行剥皮工作。经过警方调查,视频中出现的,即为此次“越狱”扬子鳄中的一条。附近村民发现这条鳄鱼后,将之带回饭店煮食。

  7月20日,芜湖市、县林业局要求县森林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立案调查。

  7月10日,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通过讯问,警方依法传唤蔡某某等其余5名犯罪嫌疑人。“蔡某某等对7月5日中午用木棍击打死一只扬子鳄并开膛宰杀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对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均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 释疑

  扬子鳄能不能吃?

  得到批准后,人工繁殖的可有计划宰杀并供食用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扬子鳄是中国特有的鳄鱼种类,系世界上最小的鳄鱼品种之一。因其生活在长江流域,故称“扬子鳄”。扬子鳄有1.5亿多年进化史,与恐龙属同一时代,又被称为“活化石”,目前,扬子鳄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永杰告诉新京报记者,即便扬子鳄有伤人情节,村民抓到将其杀害的话,也会涉嫌犯罪,而如果扬子鳄没有伤人,村民将它捉住后击杀,则量刑上会从重处理。

  扬子鳄究竟能不能吃?新京报记者梳理发现,1992年,国际濒危野生动植物贸易公约组织批准中国政府可以对人工繁殖的第二代扬子鳄进行商业开发和利用。按照程序,繁殖中心在向安徽省林业厅、国家林业局行文报告后,得到批准,每年可以有计划地宰杀一些鳄鱼,向定点饭店、宾馆提供商品肉。

  本组稿件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煜 实习生 漆秋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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