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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的政治生态,容不下贿选窝案

2016年08月27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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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观察家

  此番中央严查辽宁官场系列贿选案,施以雷霆打击,是捍卫正当选举程序的积极作为,也是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

  8月26日,中纪委通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玉焯已被“双开”并移送司法机关。经查,郑玉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索要财物,搞拉票贿选,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索要财物问题涉嫌受贿犯罪;搞拉票贿选问题涉嫌破坏选举犯罪。

  另据报道,在郑玉焯之前落马的两名省部级干部中,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辽宁省委原政法委书记苏宏章,均涉及贿选问题。

  郑玉焯也只是贿选窝案中的一环。据财经网报道,近期在辽宁官场掀起惊涛骇浪的贿选风波,涉及包括该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第十二届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选举在内多场选举。其波及面之广、涉案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令人触目惊心。

  检视辽宁几位落马“老虎”涉及的贿选行为,多是为了自己上位而拉票贿选,王阳当选排名最末的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宏章以黑马姿态爆冷当选省委常委等,均属此类。郑玉焯此番被指“授意他人做工作拉票”,也有所图。而此前落马的辽宁省委原书记王珉,则被指对“辽宁省有关选举发生拉票贿选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值得警醒的是,除苏宏章之外,其他几起贿选案均发生在十八大之后,属于“十八大后仍不收手”之列。完全无视党纪国法,翻云覆雨,暗度陈仓,公然以“贿选腐败”挑战党的组织纪律和民主选举制度,其恶劣行径已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以权钱交易为底色的贿选,一方面污染了政治生态,使规范严谨的程序与规则形同虚设,甚至成为个别人、小团伙逞其私意、加官晋爵的便利工具;另一方面,也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党纪政纪。若纵容这样的歪风邪气蔓延,不仅会腐蚀组织的肌体,甚至会损害公共治理体系的根本。

  选官任事历来是国之大事,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决不能被人情与金钱左右。此番中央严查辽宁官场系列贿选案,施以雷霆打击,是捍卫正当选举程序与干部选任公信力的积极作为,也是塑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

  这一系列案也表明,除了严厉惩治,也要进一步从法律制度上完善选举程序。不仅要对选举的换届选举时间、选民资格、候选人条件、违反选举程序、破坏选举等行为以及选举纠纷等重大事项,制定统一的、具体明确的规定,也要扩大选举过程的透明度,将庄严的选举置于阳光之下,让人民监督权力。

  早在2014年,衡阳破坏选举案就曾引发民众关注。在中共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此案与党的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联系起来,追问“衡阳的共产党员到哪儿去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亦指出,必须以“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规范严谨的法定程序、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严肃认真的纪律要求,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贿选窝案,伤害了公共治理机体。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赖法律权威的真正树立,有赖对权力运行的常态化制约与监督,也有赖“零容忍”、“零懈怠”。由此,才会根除贿选“阴霾”。

  □胡印斌(媒体人)

  相关报道见A1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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