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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IPO“打壳”是“以大恶治小恶”

2017年02月13日 星期一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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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月10日召开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刘士余主席有关新股发行话题再作表态。一方面,刘士余表示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另一方面,刘士余又称,股指稳定和融资力度不能对立,没有ipo数量的提升,资本市场一些丑恶现象难以从根本上解决。

  对于希望从刘士余讲话中寻找IPO脚步放缓答案的投资者,刘士余的讲话恐怕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虽然刘士余提到用2-3年时间解决IPO堰塞湖,但由于IPO排队公司中还有大量的增量,包括IPO扶贫的“即来即审,即审即发”,因此,刘士余的讲话并不意味着IPO节奏放缓。

  更重要的是,刘士余主席还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如将壳的价格降下来。包括某些市场人士分析的,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让投资者以更合理的价格买到股票,以此保护投资者利益。

  然而,关于“希望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说法,其实值得商榷。虽然在刘士余讲话中多次提到“上市公司质量”问题,姑且不论刘士余能否通过有关措施来保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但仅就通过提升IPO数量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就未免一厢情愿了。

  首先,新股发行的目的并非为了“打壳”,即降低壳资源的价格,而应是融资,它是股市融资功能的体现,其目的是为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至于“打壳”,根本就不应是IPO的任务。让新股发行来“打壳”,显然有些张冠李戴了。如果真要“打壳”,也应该是退市制度的事情,因此加大退市力度才是解决“打壳”问题的正途。如果IPO的目的是为了“打壳”,那么IPO大可叫停,只需要加大退市力度就可以了。

  其次,用IPO来“打壳”,实际上是用大恶来治小恶,只会给股市带来更多问题。虽然“炒壳”是A股市场的一个不良现象,但市场必须正视新股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根据现行IPO制度,任何一家公司的上市,都会给市场带来不少于3倍于首发流通股规模的大小非,股市因此成了大小非的提款机,而中小投资者注定要为这些大小非的套现来买单。大小非问题显然是困扰股市健康发展的一个更重要的问题,围绕着大小非的套现,各种丑恶现象也一再在股市上演。因此,用IPO来“打壳”,对于股市的健康发展,实在是得不偿失。

  此外,某些分析人士提到所谓“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的问题,这同样没有找到问题症结所在。

  为什么A股的估值高?除了市场投机炒作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与新股发行制度密切相关的,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每家公司上市,首发流通股的规模只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四分之一甚至以下,而大量的股权以限售股的名义在新股上市时不上市流通。由于流通股规模有限,这就方便了市场投机炒作,股价当然也就因此炒高了。然后限售股解禁,减持套现。整个过程都是由于制度的不合理造成的。因此,所谓“通过IPO提速使股价回归理性”,其实是在给股市制造更多问题。

  所以,对于当下新股发行来说,管理层务必要正视发行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如果这些问题不加以正视并予以解决,新股发行就是一种病态发行,IPO提速的结果只会将更多的问题抛向股市,“通过IPO数量的提升来解决资本市场的一些丑恶现象”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

  □皮海洲(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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