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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立法

2017年10月21日 星期六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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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报告摘录】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三地已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制定国家监察法用留置代替“两规”,是依法反腐的重要手段。目前,在北京、山西、浙江三个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地方,已经有留置措施运用的案例,这意味着依法反腐站上了新台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完善法制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使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结合起来,形成反腐合力。

  可以说,八项规定和反“四风”改变了中国。长期以来,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等腐败奢靡现象屡禁不止,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之后,社会风气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乃至个人生活,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中央纪委驻中国社会科学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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