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代表委员议政录
快递电动三轮车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环境总体偏严、从业者安全守法意识欠缺等问题,当着力解决。
近年来,我国电商和物流行业发展迅猛:我国快递业务量连续四年保持世界第一,已进入日均亿件时代。各有关部门支持快递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陆续得以落实,政策环境持续改善。
但与此同时,快递末端投递问题也日益凸显。《全国社会化电商物流从业人员研究报告》显示,当前物流从业人员已超过200万,相较于10年前已增长近13倍。由于客货不能混装,及货车在一些城市不能进城等,电动三轮车凭借机动灵活、价格低廉、低碳环保等优点,成为百万快递员“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的首选交通工具。
在此过程中,部分关于快递电动三轮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问题,也渐次浮现。
一是缺乏强制性国家标准。2014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是国内首部电动三轮车行业标准。但这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2017年4月,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拟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但因为种种原因,各方意见始终未取得一致,导致标准制定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管理环境总体偏严。有的城市对快递电动三轮车“一刀切”,动辄采取扣车、罚款甚至拘留快递员的措施;有的城市“不作为”,虽允许符合快递专用标准的电动三轮车上路,但在没有国标的“空窗期”选择了搁置。
但也有一些城市,如北京市等,从便利民生、优化城市管理角度出发,明确监管分工和责任主体,统一车辆标准标识,化堵为疏,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是从业者安全守法意识有待提高。有些快递电动三轮车“超载、超长、超高”,闯红灯、逆行、路边随意停车等乱象也层出。
如何从人、车两个方面做好规范,在保障快递业业务正常运行的同时,减少安全隐患和交通秩序混乱现象,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此我建议:
首先,加快出台强制性标准。建议国家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尽快完成《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从车辆尺寸限值、装载质量、最高车速、启动车速、制动距离、语音提示、卫星定位等方面,对快递电动三轮车的技术要求和安全要求予以规范,以确保快递电动车的生产质量和使用安全。
再者,完善管理机制。《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已明确要求各地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识,对快递专用车辆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便利。参考北京市的相关做法,建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牵头承担监管责任,制定全国统一的电动快递三轮车管理办法,对其实施备案管理,由快递企业申请,对驾驶人员信息、车辆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后,为符合标准车辆配发车牌号码,并规定车辆年检和保险等具体要求。在此基础上,由公安、交通部门保障备案车辆的合法路权和通行便利。
还有,做好安全管理和教育。由寄递企业承担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建立起企业内部安全考评办法,完善电动三轮车及驾驶员管理档案和保险制度。一方面,强化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另一方面,定期检查车辆安全,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俞学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
更多详细新闻请浏览新京报网 www.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