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发展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石之上,针对施工道路建立严密的风险防控与监管体系,城市居民方能更安全。
12月1日,广州11号地铁线施工区域出现地面塌陷,原来是一辆清污车和一部电瓶车相继掉入到塌陷的大坑,造成3人被困,其中两人为父子。12月2日18时许,广州地铁集团建设总部总经理孙成伟在发布会上称,3名被困者中有2人的身份已经确定,另一名被困者身份不明,公安部门还在进一步确认中。
出门在外却遭遇横祸,三名同胞的命运牵动着人们的心。目前,塌陷事故的救援工作还在进行中,公众无不期望,受困者能尽快被找到,与家人平安团圆。面对家属和舆论对于地铁事故救援的质疑,相关部门及时致歉并回应,应予肯定。接下来,针对应急救援及时、合理性的质疑,有关方面也不妨给出更明晰的解释。
由于地铁施工,导致城市道路塌陷,类似的事故早已不鲜见。实际上,2008年、2013年广州就曾发生过因地铁建设导致的地陷事故。此外,上海、杭州、南京、青岛等城市也都出现过类似问题,因地铁建设导致的道路塌陷事故,已经成为一些城市挥之不去的阴影。事后看,这些塌陷事故大多是可以预警,甚至在最初设计地铁建设方案时,就能够避免的。
以2013年1·28广州地铁施工坍塌事故为例,根据当时中国青年报的报道,事后据专家分析,塌陷处地质现状与图纸显示存在差异。专家根据周围地质状况判断,在地下实施爆破作业时,该处恰好岩石层较薄。塌陷处地质更存在风化深潮的可能。这些明显隐患在事前勘探中都应该得到确认,在施工过程中也该引起施工方和监管部门的警惕,但最终,这些都付之阙如,一起事故无可挽回地发生。
这一次的地陷事故,具体原因还在调查中,地陷到底是因不可控因素还是出现人为因素,抑或兼而有之,相信不久就会有一个调查结论。但是从广州2013年的那起事故以及其他类似事故来看,人为因素或许不可忽视。2013年地陷事故,最终被定性为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个责任单位、7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2人被撤职,相关责任人最终承担了应有的代价。
在眼下这个科学昌明的时代,地铁建设引发道路塌陷其实早有成熟的对策。比如通过测斜仪、压力盒、超声波等监测手段,监控施工过程,但是,即便有这些手段,也不能忽视了管理的因素,事实上,人的因素可能比技术因素更重要,所以,即便技术因素足够成熟,但管理、施工等方面的人员,也万万不能放松责任心,要用高度专业的施工品质,把塌陷事故发生的概率降到最低。
毕竟,城市要发展,地铁要建设,一定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石之上,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心存侥幸心理,让民众为风险买单。
广州道路塌陷,相关方面正在紧急救援中,目前已有1100多人参与救援,惟愿被困者安然无恙,平安回归。也期待相关方面用客观公正的调查结论回应舆论关切。如果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有人祸因素,那就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让其付出失职失责的应有代价。只有严厉追责,举一反三,城市地铁建设才能让人安心,也才能避免道路“吞人”悲剧。
□于平(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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