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家
人性是复杂的,只有靠制度才能保障民间慈善的良性发展。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的一则通报引发舆论持续关注。一直以“救助孕妇、收养弃婴”闻名的“和尚爸爸”——道禄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与他一同被带走的,还有他的女儿吴某某、前妻历某某及现任女友,并查封、扣押、冻结相关涉案财物。
通报显示,自2018年起,道禄伙同他人借“资助孕妇、助养儿童”之名吸纳社会捐赠,却将巨额善款用于个人高消费。道禄的塌房,无疑是对公益行业的一记警示,也再度提出对民间慈善监管的问题。
从涉及慈善监管的法律法规看,道禄的慈善行为从一开始就难言合法合规。
对于很多公众来说,可能不一定分得清楚,公开募捐和个人求助的区别。慈善法规定的公开募捐,是指为公益目的而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筹集财产的行为。公益目的指以不特定大多数人的利益为目的。从目前道禄和尚面向社会的筹款性质来看,属于公开募捐,而非个人网络求助。
公开募捐在现行的慈善法中是有严格规定的,比如必须要取得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才能在指定的平台或官方渠道发起,同时需要在各级民政部门取得相应的公开募捐备案号等。
目前来看,道禄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公开募捐资质,哪怕他在三年前发起成立莲花慈善社,也只是一个非公募慈善机构。因此,它要接收公众捐款,就必须找到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代为收钱,而道禄则完全没有这方面的备案和合作。所以从慈善募捐的维度来看,其绝大部分的收入可能是不合法的。
而且,按照规定,所有公开募捐所得的收入,都必须进入到公募机构的账户,绝对不能是机构的创始人或者利益相关方的个人账户。但从目前的报道看,道禄的大部分资金都流入到个人账户,这是严重违背慈善法中的慈善财产管理规定的。
由此,在公私不分的金钱、混乱的管理制度和监管阙如的情况下,道禄出问题是早晚的事。
客观而言,不能否认道禄确实帮助一部分人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他显然把慈善当作了自己牟利或者去获得其他资源的一个工具和手段。比如,他和一些帮扶对象发展成情侣关系,这在公益慈善伦理里面来说是一个禁区,突破了帮扶者和受益者之间的伦理边界。
人性是复杂的,只有靠制度才能保障民间慈善的良性发展。大的层面要以慈善法作为根基,微观上需完善慈善组织自身的理事会、监事会管理机制,唯有如此,才能让社会上的善心不被辜负。
世界上,总有一些我们看不到的社会需求,需要民间慈善的互帮互助,中国民间慈善的传统,不会因个案而抹杀。我们需要借助类似事件,进行反思和完善,做更多的专业引导,以细化的制度保障,促使民间慈善能够更健康地走向蓬勃发展之路。□张天潘(公益行业从业者)